本題來自於林山田老師所著刑法通論9版下冊92頁
A與B兩人同赴山上打獵,在黃昏之時,A從望遠鏡發覺他與B的共同仇人C
正在草叢間走動,即說"快開槍",B聞之,誤以為A所言是獵物,於是開槍將
擊斃C,如何處斷A與B?
B書上沒說,我想應該是客體錯誤來論斷
至於A,書本是這麼說:
因為B欠缺殺人故意,所以A無法成立教唆犯......這我可以理解(欠缺故意主行為)
因為A以為B也想殺C,所以A無法成立間接正犯....這我可以理解(欠缺意思支配)
有問題的是,最後的結論是A論以過失致死罪,以及殺人罪的未遂教唆 兩者想像競合
未遂教唆我大概可以知道 因為被教唆者未萌生犯意
關於過失致死罪是怎麼推斷出來的 有高手可以指點嗎?
我的疑問是
如果A一開始在構成要件的階段是故意
為何到罪責階段便成了過失?
(因為從故意到過失 印象中只有誤想防衛 但此題應該不是 所以我才覺得奇怪)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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