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有些人會把藝人的照片做成商品 - 法律Rebecca · 2013-08-1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看有一些人會把藝人的照片做成小卡.胸章之類的這是有經過本人同意還是他們可以隨意的拿來做??如果沒有經過本人同意這是合法的嗎??謝謝各位大大的無私解答><法律All CommentsCharlie2013-08-18您好:藝人的相片屬於著作權法第5條,所規範的攝影著作;藝人的相片,通常是經紀公司所聘請專業攝影師,來幫他們拍攝的。因此,這些相片的著作財產權,基本上都是經紀公司所有;並不是藝人。換句話說,小卡、或胸章等商品的公司,都是透過有償(付錢)的方式,向經紀公司取得藝人照片的授權,再經過加工,製成我們在市面上看到的相關商品。歡迎隨時上我的部落格討論:情定小王子~賃居租屋法律、智慧財產權、飾品、烘焙、手工皂...ShowmoreRelated Posts請問這樣對工讀生的要求是否合理與合法?露天、淘寶詐騙Line:lin111988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書籍在露天商城買到瑕疵品,賣家處理不佳怎麼辦?想知道報考鐵路和中油站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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