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有些人會把藝人的照片做成商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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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有一些人會把藝人的照片做成小卡.胸章之類的這是有經過本人同意還是他們可以隨意的拿來做??如果沒有經過本人同意這是合法的嗎??謝謝各位大大的無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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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08-18
您好:藝人的相片屬於著作權法第5條,所規範的攝影著作;藝人的相片,通常是經紀公司所聘請專業攝影師,來幫他們拍攝的。因此,這些相片的著作財產權,基本上都是經紀公司所有;並不是藝人。換句話說,小卡、或胸章等商品的公司,都是透過有償(付錢)的方式,向經紀公司取得藝人照片的授權,再經過加工,製成我們在市面上看到的相關商品。歡迎隨時上我的部落格討論:情定小王子~賃居租屋法律、智慧財產權、飾品、烘焙、手工皂...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