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板規的建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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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seph
at 2019-07-21T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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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Service 看板 #1TD4k_KX ]

作者: uhottle ()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Re: [政見] 連署新增LAW板板主
時間: Sun Jul 21 19:25:49 2019


個人建議:

版主應為板規之執行者,而非板規之制定者。

板規應經由板友提案後,投票通過成立,版主不得恣意刪改增添之。


理由:

PTT使用學術網路,有國家資源公共場域之性質,批踢踢板面不是可以無限開,

LAW板只有一個。基於平等和公平,應盡量讓每一個人都能合理使用,尤其基於憲法

保障之言論自由,使用者之自由應盡量給予保護。

使用者未造成他人權益及自由受損時,應盡量不予法律所無之限制。

若有各種限制,應基於版面使用者、管理者,基於讓板達到最大公益的目標下,

合意為之。而不是板主選上後,板主隨即權力無限大而可以任意而為,

甚至將板主的恣意視為是板上的自治。


※ 引述《cccwei (超級喜歡郭泓志)》之銘言:
: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 以下為小組提問:
: : 請列出現在當任板主的看板與曾任板主的看板以理解管理看板
: : 數量與過往資歷。
: : 另外對若看板上提到批幣以外有償爭取板友協助,若身為板主
: : 會如何處裡。
: : 若身為板主對板友申訴或檢舉會如何處裡,是否允與在看板上
: : 公開檢舉,或採用站內信非公開檢舉,若採用站內信是否會有
: : 使用黑名單拒收的情形。
: : 以上請協助回覆,理解實務處裡的應對的方式。
: : 謝謝您。
: 1. 目前擔任Hokuto板之板主。
: 2.P幣外之有償行為原則上一律禁止,若是板友徵求有償協助將以水桶處分,視情節嚴重
: 、累犯情形得併科退文;若是招攬生意、未經允許之廣宣文,處以水桶及退文處分。
: 3.考量到版面秩序,不開放發文檢舉。因目前LAW板文章量不多,亦不需設立置底推文檢
: 舉。規劃以站內信板主提出申訴、檢舉為主。另,為確保申訴人日後仍有申訴其他案件之
: 權利,原則上板主不進行任何黑名單設定。若使用者惡意騷擾,將檢附證據於法務部提出
: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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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9-07-22T10:38
實務上做不到w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9-07-24T20:34
部分版規可以投票(例如是否開放非學術法律討論這種
但全版規都投票是有難度的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9-07-28T21:40
不然板的大方向投票決定後,板主能做技術和細節的限制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9-07-29T04:08
因為板主選上不難卻難以解職,權力實在應予限制
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9-07-31T04:17
管理的基本規則(板規)都要用多數決的話,根本就沒有
效率吧...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9-08-04T02:19
板主僅能依經投票決定之重要規範做技術和細節之限制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9-08-08T19:37
總之重要的規範應經由板眾投票較合理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9-08-13T13:41
對啊,你之前的大方向就是言論自由(有償徵求法律意見)
Queena avatar
By Queena
at 2019-08-17T04:40
,然後版主適當的限制(限制有償徵求法律意見),沒有
矛盾啊,只是限制的內容剛好是你想開放的,你就覺得被針
對了不是?
不過講實在話,你之前遇到的法律問題,是真的蠻有趣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9-08-21T16:20
訴訟當事人是家人,她非常不願大家關注或搜尋,所以我
之後也盡量不會在公共板上討論。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9-08-22T13:27
也請大家討論法律之餘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和隱私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9-08-24T01:46
是想說版主所設不得牴觸投票通過的上位板規,或增加母法
所無之限制。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9-08-25T23:14
對板眾之重大限制,應經板眾之同意。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9-08-28T18:11
實務上做不到 更別提還有分身帳號的問題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9-09-02T12:41
有爭議的拿出來投票就好啦,這樣的想法很棒阿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9-09-02T22:28
你要的牴觸群組規 = =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9-09-03T14:38
別鬧了,這是選版主而不是選版"工"。照個提案,版主候選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9-09-04T22:56
人不必提政見了,因為當選以後完全只能執行網友們提案與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9-09-06T19:57
投票通過的板規。對照現實制度就是這邊版主是行政系統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9-09-10T06:05
的事務官,以及司法系統的法官。但是這些專業政府員工
在現實世界可是領著薪資福利的。在這邊當版主有啥?
就算站方每個月發給版幣,能當新台幣用嗎?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9-09-11T10:32
這麼好的版"工"位子,本提案人和不親自下海競選?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9-09-12T23:01
我的理/幻想就是以法自治,板規以民意通過成立後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9-09-17T08:27
執行板務可以用類似值日生的方式,大家都不要有負擔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9-09-20T11:33
避免權力過度集中難有制衡 且除少數大部分板友素質高自律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19-09-23T03:52
文章也不多 實不需要過度管制,有板規提案也可自由提出
Eden avatar
By Eden
at 2019-09-26T03:33
月值星之類也可 希望就主權在民 一切簡單自由吧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9-09-26T05:55
既然是樓上的政見,那樓上就拉上一群和你志同道合的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9-09-29T12:10
來輪流當版工好了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9-09-30T18:51
就大家寄檢舉文照著辦不要太嚴苛 輕鬆就好了 有板規建議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19-10-01T14:28
就開放討論辦投票 促進板務 人人有責 板主不用是英雄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9-10-05T14:41
我就想要這種板主 自己資格可應不夠 希望有這種人出來選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9-10-09T18:14
嗯 你講的太理想了

關於跟混血兒合照的問題~?

Leila avatar
By Leila
at 2019-07-19T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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