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構成"肇事逃逸"的定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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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肇事方開車(簡稱 A)
與受傷害方騎車(簡稱 B)

A方違規撞到B ,B有受傷(但僅有擦傷)
A沒有下車察看,(僅搖下車窗詢問)
看B沒事, 隨即開車離去(但B方並沒有允許A方離開)


而B方當下因為趕時間
並沒有報警處理,也隨即離開現場
過了兩三天,即使調的到錄影帶當證明
B方仍可告A方肇事逃逸嗎?!

還是說當下B方也離開現場也就不構成A方的肇事逃逸?!
那B方事仍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以上~煩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不吝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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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09-04-11
刑法是有條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而逃逸者
Joseph avatarJoseph2009-04-15
185-4有個很討厭的"致人死傷".
Joe avatarJoe2009-04-19
不過,得先證明傷是肇事的結果,才會正式碰到學說爭議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