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構成"肇事逃逸"的定義!? - 法律Skylar Davis · 2009-04-0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假設肇事方開車(簡稱 A) 與受傷害方騎車(簡稱 B) A方違規撞到B ,B有受傷(但僅有擦傷) A沒有下車察看,(僅搖下車窗詢問) 看B沒事, 隨即開車離去(但B方並沒有允許A方離開) 而B方當下因為趕時間 並沒有報警處理,也隨即離開現場 過了兩三天,即使調的到錄影帶當證明 B方仍可告A方肇事逃逸嗎?! 還是說當下B方也離開現場也就不構成A方的肇事逃逸?! 那B方事仍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以上~煩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不吝解惑~ 感謝~ -- 法律All CommentsVictoria2009-04-11刑法是有條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而逃逸者Joseph2009-04-15185-4有個很討厭的"致人死傷".Joe2009-04-19不過,得先證明傷是肇事的結果,才會正式碰到學說爭議OrzRelated Posts有人拿美工刀割我車子的輪胎@@...契約有效與否契約有效與否司法/刑訴/案件單一性同一性與既判力用DV拍分貝器的測量結果,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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