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車違規記點 - 法律
By Xanthe
at 2010-10-02T00:00
at 2010-10-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在網頁上爬了很多資料
都說 被拍照是不會被記點的
我在今年3/30號的時候
因為紅燈右轉被拍照
9/16號
闖紅燈當場被攔下來
可是資料都說拍照不記點
但是我在監理所網頁查詢的是
違規事實
在六個月內,駕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
請問要怎麼處理??
是本來就會列上去
還是我真的就被記六點@@?
我該從何處查詢?
Update:
如果真的被記了6點
那我為何還未收到裁決書?
Update 2:
社會工作者你好
我是想請問
網頁上面資料
為何顯示的是
我被記六點呢...?
都說 被拍照是不會被記點的
我在今年3/30號的時候
因為紅燈右轉被拍照
9/16號
闖紅燈當場被攔下來
可是資料都說拍照不記點
但是我在監理所網頁查詢的是
違規事實
在六個月內,駕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
請問要怎麼處理??
是本來就會列上去
還是我真的就被記六點@@?
我該從何處查詢?
Update:
如果真的被記了6點
那我為何還未收到裁決書?
Update 2:
社會工作者你好
我是想請問
網頁上面資料
為何顯示的是
我被記六點呢...?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Kama
at 2010-10-06T03:00
at 2010-10-06T03:00
答:正如大大你所講,只要不是被當場所納的罰單,駕駛人就不會被記違規點數。你這樣的情況,可能是你之前因為有其他被攔下所的罰單,又或那一張 紅燈右轉 的罰單,被車主轉移到駕駛人的身上,這樣自然就會有記點的問題了。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第五十三條 第一項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 罰金部分:(機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18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27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3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4500罰金部分:(550cc或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小型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27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3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45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5400罰金部分:(大型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3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4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4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5400附註:
記違規點數三點。(當場被攔下開單) 第五十三條 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罰金部分:(機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8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1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1200罰金部分:(汽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9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1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15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1800附註:
記違規點數三點。(當場被攔下開單) 出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最後更新: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
http://202.39.131.142/web_law/Attachment/law/A0005...
所以,需要被記違點的違規項目是 闖紅燈,而且被記的違規數點是3點。而單純被拍照的 紅燈右轉,是不會被記違規點數的。 問:我該從何處查詢?
答:可以親自或致電監理單位查詢。而受新竹區監理所管轄的桃園縣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的駕駛人,可以上網查詢: http://210.241.26.7/cij_mark/login.aspx%E8%B3%87%E... P.S. 駕照上的地址開頭為桃園、新竹、苗栗的駕照,均受 新竹區監理所 管轄。
問:如果真的被記了6點,那我為何還未收到裁決書?
答:有可能在派遞途中,亦有可能已經寄失。建議務必到就近的監理單位辦理查詢及相關手續。 問:我是想請問,網頁上面資料,為何顯示的是我被記六點呢?
答:見第一問回答。
2010-10-02 19:27:21 補充: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
第五十三條 第二項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紅燈右轉行為
罰金部分:(機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8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1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1200
罰金部分:(汽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9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1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15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1800
附註:
記違規點數三點。(當場被攔下開單)
2010-10-02 19:29:34 補充: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
第四十五條 第一款
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罰金部分:
期限內繳納:6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1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11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1200
附註:
記違規點數一點。(當場被攔下開單)
By Dinah
at 2010-10-05T07:09
at 2010-10-05T07:09
2.你在6個月內闖2次紅燈,會被記6點,即使不是當場攔檢也一樣要記3點
3.所謂的6個月內6點以上<----請看清楚是以上喔,也就是說你在3/30日起算6個月內不可以在犯有記點的違規了,這樣就不會超過6點以上(也就是6個月內被記7點就會被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吊扣2次駕照就會被吊銷駕照)<----7點才會被吊扣,這是老師教的啦,實務上我沒問過不知是否是如此;不過這應當可以釐清你的疑問吧
參考資料為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第63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
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四
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
六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
點。
二、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
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二點
。
三、有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
三點。
By Valerie
at 2010-10-05T02:30
at 2010-10-05T02:30
妳必須到監理處查詢或打電話去詢問
會給妳答覆~
By Kumar
at 2010-10-06T06:17
at 2010-10-06T06:17
開網頁到這邊去查詢...
不然就直接去監理站問吧!!
監理站就是做這些事的吧...
By Mary
at 2010-10-06T15:57
at 2010-10-06T15:57
都說 被拍照是不會被記點的
我在今年3/30號的時候
因為紅燈右轉被拍照
紅燈右轉是記一點。拍照是不會記的。紅燈左轉記三點!
9/16號
闖紅燈當場被攔下來
闖紅燈是記三點。
如果真的被記了6點
那我為何還未收到裁決書? 如果半年內累計達六點!監理即會寄裁決通知書給你!
2010-10-02 19:07:17 補充:
45條一款紅燈右轉,記一點。
2010-10-02 19:33:26 補充:
紅燈右轉是記一點::有誤!
依53條第2項紅燈右轉是記3點!
Related Posts
嘻哈寶典BEST有一首歌我找不到
By Aaliyah
at 2010-10-01T00:00
at 2010-10-01T00:00
9911乙級勞安證照考試
By Heather
at 2010-10-01T00:00
at 2010-10-01T00:00
發覺考古題比例不高超沮喪的
更慘的是計算題竟然用不到計算機 傻眼
請問該如何準備 我方向已錯亂
機車有違規法單汽車駕照過期能更換嗎...
By Dora
at 2010-10-01T00:00
at 2010-10-01T00:00
公開散佈情人之間的親密對話可以告妨害名譽嗎
By Dorothy
at 2010-10-01T00:00
at 2010-10-01T00:00
引用書上的介紹會不會觸犯智慧財產權法
By Caitlin
at 2010-10-01T00:00
at 2010-10-01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