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幾天下班途中被一輛機車重我左後超車被擦撞到導致發生車禍...到底是誰的錯比較多...對方一直跟我強調在同線道發生擦撞雙方都有錯難道我被他狀就要自認倒楣嗎?
PS:該路段應鐵路地下化關西道路有縮減大概剩一輛汽車能通過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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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重我後方超車會撞到我主要是前面有ㄧ位阿伯騎腳踏車我都減速了他卻重我左後方超車且車速過快閃避不急擦撞到我的....那樣能叛斷誰的錯比較大嗎?
2個已更新項目:
該路段因鐵路地下話的關係好都沒有監視器==
PS:該路段應鐵路地下化關西道路有縮減大概剩一輛汽車能通過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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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重我後方超車會撞到我主要是前面有ㄧ位阿伯騎腳踏車我都減速了他卻重我左後方超車且車速過快閃避不急擦撞到我的....那樣能叛斷誰的錯比較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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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路段因鐵路地下話的關係好都沒有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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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有助於釐清
沒影片各說各話
你都直行,沒有偏移
後車超車不當完全責任
沒有影片,對方說你偏移行進方向
你有機會變成變換車道、轉彎車未讓車,主因
難道我被他狀就要自認倒楣嗎?
PS:該路段應鐵路地下化關西道路有縮減大概剩一輛汽車能通過的空間
想辦法找影片釐清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我的車禍狀況簡述(文長,請耐心看完)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用極端的不太正確的舉例肇事主因,骨折,出院療養6個月到1年
肇事次因,輕微擦傷,門診10次內
肇事主因,法拉利,車損,折舊後仍然高達50萬
肇事次因,骨折,在家療養6個月,可以求償30萬
你覺得肇事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