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開庭收押等程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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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歲.最近因為不得已犯下搶奪罪名.搶奪對象是雜貨店.對方沒有要起訴我.但是檢察官要起訴我.我25號要開庭.請問開庭完會直接收押嗎?.還有.如果我要跟檢察官或法官提出緩刑或罰金等科處範圍.是要在什麼時機提出?我這生中第一次犯罪.以前無不良紀錄.所以不懂得開庭程序.拜託.幫一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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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1-25
刑法第325條(普通搶奪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1-24
25號要開庭.請問開庭完會直接收押嗎?收押決定權在法官,由法官認定是否有逃亡之虞才有收押問題還有.如果我要跟檢察官或法官提出緩刑或罰金等科處範圍.是要在什麼時機提出?是否有陳述犯罪事實或自願的犯罪自白?如果有第一次犯罪且案後態度良好犯罪動機或因素情有可原,通常法官會審酌輕輕放下才是當然前提要認罪跟法官才有討價還價的空間2011-01-2313:49:02補充:若檢察官開偵查庭時,認為有必要時。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