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臨時演員拍戲賠償損失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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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拍戲上沒有簽訂任何合約只有口頭上告知
一開始就有說不能接但是他們很急找不到人拍戲
但我只是個臨時演員也沒拍過任何東西在他勸了很久下答應了
然後告知家人後來卻被阻止當下我有立刻找他但是沒有找到人
所以我打了電話給負責人也告知他目前的情況
他說如果沒有道就要負相關的損失費用
想問一下這樣大概要賠償多少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如果是手機訊息上的留言也會有問題嗎

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14-11-01
他是嚇你的僅有口頭告知,他是無法對你求償,而且我也看不出他可以用那條法律要求你賠償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11-01
對方是唬你的,一般而言,臨時演員沒有違約金的問題。
Andy avatarAndy2014-11-04
民法94條
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
民法153條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口說的契約都成立更何況有留言
這樣大概要賠償多少??
很難估算
戲份少的還好
如果是演主角
聽說會賠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