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車事故鑑定申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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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您好: 本人在上個月發生車禍,事過三十日之後我到交通隊申請初步研判表,但是交通員警告知我,因為我的敘述跟對方的筆錄敘述不同,所以無法鑑定出任何肇事責任的歸屬問題,建議我到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鑑定,但是因為鑑定需要費用的,而我詢問交通員警能否以路權判定是誰的責任,員警則說因為筆錄內容不一致所以無法判定,而我詢問行車事故鑑定會則告知他們會依照行車方向....等條件判定責任因素,而筆錄對他們而言只是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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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8-24
如果外勞說他要橫越馬路他有機會主因外勞說他也在主幹道你從後面撞他那你主因鑑定沒影片也只能從雙方口述動線分析路權所以可能要有外勞車輛的碰撞痕照片看撞側面還是撞後面倒地亂轉亂翻,照片也未必可以看出=(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
Hardy avatarHardy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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