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專業法律知識的大大可幫我回答以下問題嗎?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戶說每月1本以8千元代價借他使用當時我朋友也在旁邊看我與對方的對話結果我朋友也說他也要租借對方 對方叫我用宅急便寄過去但我寄去後我反悔所以我的沒寄出去 但我朋友的提款卡有交給我叫我代為寄去結果事後我朋友收到傳票被檢方起訴詐欺罪 但因為他出事後 找不到對方 結果他把事情全推到我身上跟檢方說他是把帳戶交給我的 是我害他的 他甚至跟檢方說是我跟他說 一本代價8千元又說是我騙他把帳戶交給我的 結果現再害我也收到刑事詐欺的傳票 檢方把我也列為被告 也去開庭了 但因為我朋友說謊陷害我 明明我當下也有勸他不要寄了 結果是他自己堅持 我才幫他把帳戶寄
關於詐欺問題被朋友誣賴急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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