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誘拐未成年少女(20點)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你好請問我18歲男對方15歲女我們再一起有一段時間了他爸媽都不知道但是最近他因為一些事情家裡不給她出門了但是如果我想找他出去玩偷跑出來個三天兩夜這樣想找他出去玩那請問這樣算觸法嗎?如果我們有發生性行為會怎樣那如果沒有發生性行為會沒觸法嗎??跪求各位大大的詳解小的淺見

All Comments

Adele avatarAdele2014-07-17
1.刑法227條第3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刑法240條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害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3.刑法241條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7-18
>這家不錯lv333。cC買幾次啦真的一樣厾唚倧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7-17
想偷吃,然後先上來問後果…太嚴重就縮了不怎麼樣就吃了
Megan avatarMegan2014-07-20
你滿18歲了,未成年,但是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Kyle avatarKyle2014-07-21
這是有可能觸法的~~因為我中華民國是非常重視小朋友的保護~~,這是依照國際公約的。所以對於那種15歲腦袋還沒清楚的人,法律上都嚴加保護。你有可能觸犯刑法刑法第241條第三項的略誘罪,基本上,略誘罪就是你說服未滿16歲的小朋友脫離家裡的掌控~~,不打電話啦!!不回家啦!!找不到人啦!!等等~~所以,你就直接和對方父母親說就好了咩~~說要出去玩幾天阿~~不然,就先玩半天一天的也好阿!!!!!...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7-19
一.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法第240條第1項,和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請板大不要以身試法
Ula avatarUla2014-07-18
如果你想要跟他在一起長久的話就不要讓她父母覺得你是一個不能夠信賴的男生啊我覺得你說要偷偷跟他跑去三天兩夜這想法就這一點都不尊重女方的父母然後你還問有如果發生性行為會不會觸法?這會觸法絕對會觸法不管你有沒有成年都觸法而且失蹤超過24小時就可以報案了如果我是女方父母絕對會告給你做參考^_____^不可以做壞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