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資遣年資新舊制認定?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勞資調解過程中調解委員說我的資遣費因為老闆沒有加勞保(超過5人),所以是適用工作年資滿一年一個月資遣費的條件。有認定的法規可以查嗎?或者依據呢?

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1-10-14
1)沒有加勞保(超過5人)適用工作年資滿一年一個月資遣費的條件,有認定的法規可以查嗎?或者依據呢?這個問題你應該問調解委員2)94/7/1以後新任到職或轉換工作者一律適用新制因為大大問題完全陳述不清,我只能就有限資訊提供小建議年資:3年10個月(46個月)月薪:35000(投保薪資36300)平均薪資35000*0.5基數*(3+10/12)年資=6萬7025新制資遣費預告工資部分???36300*6%*46個月=10萬0188勞退6%提撥36300*60%*6個月=13萬0680失業給付(有配偶失業+10%,小孩1人+10%,小孩2人+20%,最高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10-14
當然有得查~有舊制勞工法規範也有新的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資遣費之計算)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須看你是依照第幾條被資遣而不同的待遇...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