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資遣方面.如何全面捍衛自身權益? - 法律
By Doris
at 2011-08-20T00:00
at 2011-08-20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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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工作近十幾年第一次遇到被資遣.而且是以很惡劣的手法.想詢問以下問題.如何捍衛自身的權益.
我於今年七月十四日到職.當時應徵時言明是"行政助理",當時(全公司跑到剩會計)..而原本說要教我工作的業助.第二天也被氣到直接離職.根本沒人和我交接.亦無交代自身該做的工作範圍.老闆及公司主管常不在公司.只模糊知道之前的行政助理的工作範圍.然後自己就本身的認知.接續著做.
就這樣一個多月過去.無論公司交代的事項(主要是工地的文書處理方面..和他們口中的打雜小妹).都盡力去完成.
現在主管卻說.當初應徵行政助理是多餘的.想要以此藉口開除我.而且很突然的說就做到這月底.要嘛就走人.不然就轉業助(因為新任業助...什麼都不懂.根本無法分擔主管的工作)然後試用一星期.
我想請問:
一.他們用這樣的手法.應徵時和最後說的工作內容完全不相符.且要以這理由開除.我能請求什麼賠償或資遣費之類的嗎?可以去告他嗎?我感覺這手段有點威脅的口吻.讓人不得不主動離職.
二.若我想請求資遣費.若是做到十號(他們的計薪方式是當月十一日至次月十日結算).到時可以要求資遣費嗎?又是如何計算?
三.自會計那得知.資遣員工得於十日前通報.否則會被開罰.若我假意說就做到月底.到時再由會計告知雇主這條法規.這方式可行嗎?可以再延十天的工作天嗎?(因為薪水全薪和未滿一月的計算方式真的差很多).
除了上述的方法以外.我還能有什麼其它的權益可以爭取的嗎?
進來這一個多月看過太多他們用相同的手法逼走員工.不然就是在離職後,說些莫須有的謠言中傷別人.真的很想給他們一點教訓~"~
就連主管拿份文件要我幫他用碎紙機碎掉.只順口說出碎紙機在會計那.也被說成在推工作.....以諸如此類的事件來做為開除員工的手法.真的很惡質.
請各位知道相關法令或經驗的大大,可以教教我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真的很傻眼.盡力做好本分事卻這樣無端被惡搞..唉~請幫幫忙.謝謝!
已更新項目:
另外.他們應該是被告到怕了.前陣子才又被告到法院去.之後要求離職員工必須簽署所謂保密條約.離職後不得散播不利公司之言論損害公司名譽及利益.還有就是不得請求資遣費或其它
請問:不得請求資遣費是違法的吧?到時如果簽了是否還是可以要求資遣費?
不實的謠言才算是毀謗吧?若指的是事實.應該就不在此限吧?
一家快倒告借高利貸發薪水的公司....當員工還被迫禁口.有苦難言`~"~
我於今年七月十四日到職.當時應徵時言明是"行政助理",當時(全公司跑到剩會計)..而原本說要教我工作的業助.第二天也被氣到直接離職.根本沒人和我交接.亦無交代自身該做的工作範圍.老闆及公司主管常不在公司.只模糊知道之前的行政助理的工作範圍.然後自己就本身的認知.接續著做.
就這樣一個多月過去.無論公司交代的事項(主要是工地的文書處理方面..和他們口中的打雜小妹).都盡力去完成.
現在主管卻說.當初應徵行政助理是多餘的.想要以此藉口開除我.而且很突然的說就做到這月底.要嘛就走人.不然就轉業助(因為新任業助...什麼都不懂.根本無法分擔主管的工作)然後試用一星期.
我想請問:
一.他們用這樣的手法.應徵時和最後說的工作內容完全不相符.且要以這理由開除.我能請求什麼賠償或資遣費之類的嗎?可以去告他嗎?我感覺這手段有點威脅的口吻.讓人不得不主動離職.
二.若我想請求資遣費.若是做到十號(他們的計薪方式是當月十一日至次月十日結算).到時可以要求資遣費嗎?又是如何計算?
三.自會計那得知.資遣員工得於十日前通報.否則會被開罰.若我假意說就做到月底.到時再由會計告知雇主這條法規.這方式可行嗎?可以再延十天的工作天嗎?(因為薪水全薪和未滿一月的計算方式真的差很多).
除了上述的方法以外.我還能有什麼其它的權益可以爭取的嗎?
進來這一個多月看過太多他們用相同的手法逼走員工.不然就是在離職後,說些莫須有的謠言中傷別人.真的很想給他們一點教訓~"~
就連主管拿份文件要我幫他用碎紙機碎掉.只順口說出碎紙機在會計那.也被說成在推工作.....以諸如此類的事件來做為開除員工的手法.真的很惡質.
請各位知道相關法令或經驗的大大,可以教教我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真的很傻眼.盡力做好本分事卻這樣無端被惡搞..唉~請幫幫忙.謝謝!
已更新項目:
另外.他們應該是被告到怕了.前陣子才又被告到法院去.之後要求離職員工必須簽署所謂保密條約.離職後不得散播不利公司之言論損害公司名譽及利益.還有就是不得請求資遣費或其它
請問:不得請求資遣費是違法的吧?到時如果簽了是否還是可以要求資遣費?
不實的謠言才算是毀謗吧?若指的是事實.應該就不在此限吧?
一家快倒告借高利貸發薪水的公司....當員工還被迫禁口.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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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rsula
at 2011-08-21T01:26
at 2011-08-21T01:26
假設做到9/10,年資59/365=0.16
薪資總和(未扣勞健保前應領薪資)/59天*30天=平均薪資
平均薪資*0.5基數*0.16年資=資遣費
新制(94/7/1以後新任職工作,一律適用新制)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
滿一年年資給于1/2個月薪資(資遣費計算)
資遣費最慢資遣後30天內需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
因為你年資不足3個月,是不須提早10天告知資遣的,也不須給10天預告工資,公司可以資遣後立即通報勞工局一般不太會有罰則,除非拖太久了,如果依一般程序是應該資遣日前10天做資遣通報。
資遣事由:
勞基法第11條
歇業或轉讓時、虧損或業務緊縮時、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勞基法第14條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失業給付部分不再詳述,可以點我檔key關鍵字搜尋
By Bennie
at 2011-08-23T07:58
at 2011-08-23T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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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我foxy下載點!謝謝!給我之前請您先確定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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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18歲(女生)翹家,住女性友人家,這樣有法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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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1-08-19T00:00
at 2011-08-19T00:00
申請戶籍謄本沒有身份證怎辦!!
By Caroline
at 2011-08-19T00:00
at 2011-08-19T00:00
分期罰單.可以領駕照?罰單等等問題!!
By Linda
at 2011-08-19T00:00
at 2011-08-19T00:00
小弟看了許多知識版 還是許多不解的地方...本人有積欠一點罰單
好像看到有人說新聞報導只要and#34;分期付款and#34;罰單 繳了第一次 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