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對方於本月103年12月27號下午發生
因對方身體不適(自稱)
開車突然跨越車道撞向我車
但是後來他的友人陸續到達(自稱他公司的人)
原先都說要處理
但是過沒幾天對方卻要我去找他本人(互丟皮球)
重點來了想請問有知識的人來幫我回答
對方的車子是跟他老闆的哥哥借的
肇事比例沒意外對方全責因為他跨越行車分向線撞到我的車
導致我的車被他撞到旋轉180度再來他本人說無法處理
那他跟他老闆的哥哥借車(因對方身體有殘缺)所以一定沒駕照
我可以跟他老闆的哥哥索賠嗎到十一定要對簿公堂
因對方無駕照本人非常確定20點謝謝解答
因對方身體不適(自稱)
開車突然跨越車道撞向我車
但是後來他的友人陸續到達(自稱他公司的人)
原先都說要處理
但是過沒幾天對方卻要我去找他本人(互丟皮球)
重點來了想請問有知識的人來幫我回答
對方的車子是跟他老闆的哥哥借的
肇事比例沒意外對方全責因為他跨越行車分向線撞到我的車
導致我的車被他撞到旋轉180度再來他本人說無法處理
那他跟他老闆的哥哥借車(因對方身體有殘缺)所以一定沒駕照
我可以跟他老闆的哥哥索賠嗎到十一定要對簿公堂
因對方無駕照本人非常確定20點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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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車子是跟他老闆的哥哥借的
肇事比例沒意外對方全責因為他跨越行車分向線撞到我的車
依你所述之現場"
肇責的部分"
對方應該是完全責任無誤。
導致我的車被他撞到旋轉180度再來他本人說無法處理
無法處理還是要處理啊!
若真的無法私下和解,唯有考慮提告進入訴訟程序囉!
當然你們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且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那他跟他老闆的哥哥借車(因對方身體有殘缺)所以一定沒駕照
身障者不一定沒駕照。
我可以跟他老闆的哥哥索賠嗎到十一定要對簿公堂
可預期他老闆的哥哥,不會理會你的索賠。
除非能證實有僱傭關係存在"
想向他老闆的哥哥個人索賠?
很難真的很難。
反之"
若該肇事車輛車主是屬[公司ˋ行��
可以找該車行照上的車主
但是可能會推卸責任
到時還是要上法院解決
如果有受傷
斟酌提出過失傷害
但是未必有用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普通(職業)大型車定義=【載客人數在9人以上之普通大客車、職業大客車、總載重在3.5噸以上之普通大貨車、職業大貨車、普通聯結車、職業聯結車】。
你先查清楚對方有沒有駕照(身障者也是可以持有汽車駕照)的喔。
如果對方的確沒有汽車駕照的話,依法你是可以對汽車所有權人(車主)提【負連帶賠償責任的法律訴訟】(誰叫對方車主要亂借車給無駕照之人)的喔。
借車給無照駕駛 撞死人連帶賠500萬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bt/api/res/1.2/STCx12KIlWc9525S...
TVBS–2012年8月15日下午12:35提醒車主,將車輛借給無照的駕駛,出了事也得負起連帶責任!新竹一名18歲男子,去年向友人借車出遊,卻為了躲避警方攔查,意外撞死一名鍾姓男子;法院認為,車主將車借給無照男子,沒盡到查證義務也有過失,得和男子及男子母親,連帶賠償給死者家屬500萬元。
圖片參考:https://s.yimg.com/lo/api/res/1.2/qKfD4LO1VIC31GcW...
拿著老公的照片,鍾太太紅了眼眶,去年2月因為一場車禍,讓家中失去唯一支柱。死者妻子(08.26):「好好一個人下了班,被撞到回不來。」當時法官判處無照的18歲駕駛6個月徒刑,得易科��
肇事責任釐清要先把駕照除外<因為沒駕照不代表一定會肇事..祇代表容易誤認法規而已>
要車主連帶賠償就我所知必須是駕駛人未滿18或是酒後借車
所有的肇事理賠處理都是由雙方駕駛為主...其他人都是只"幫忙"的道義而已
除非駕駛人有書面授權給保險公司出面全權處理
若有證據現在趕快報警,否則對方用"拖"的方式,時間久了你又無證據對方就可賴帳了!!或著可先到發生車禍附近的派出所詢問最佳處理方式,若派出所推拖,就到它門的上級分局去舉報,該派出所就會認真處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