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通緝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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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家人被通緝,但我有幾個問題想要提問

一、因為戶籍和住家都是同一個地方,所以依照程序
應該是地檢署先寄傳票,再來是請警察拘提沒錯吧
但大樓都有管理員,卻沒有收到任何的傳票通知
再來,如果地檢署有發拘票,警察不可能找不到家人
因為通緝一發佈,家裡電話馬上就被打爆,還有一堆警察到家裡

二、因為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家人到地檢之後
才發現被提告的內容都是告訴人虛構的,但因為沒有收到傳票
導致家人被警察上銬抓起來送到台中地檢署歸案
失去自由長達18個小時,也不能和家人連絡

三、檢察官在詢問之後,甚至直接問是否認罪,還說犯罪行為很明確
最後限制住居,但連起訴都沒起訴,內容也是偽造的
檢察官這樣子問是否有問題?

以上的行為不知可以向那個單位申訴,以保障權利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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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1-08
程序看起來沒問題,因為你不清楚程序有什麼,所以覺得有
問題。提告是權利,所有程序依法執行,若獲不起訴處分可以
提誣告。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1-10
沒什麼問題 有時候家人說的片面之詞聽聽就好 可能只是
不想讓家人擔心才這樣說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1-13
1.程序上如果有問題檢察官怎麼還通緝?就是前面跑完找不
到人才通緝啊。
2.通緝所以被限制人身自由有問題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1-18
3.案情狀況你也沒講清楚,就說被告誣賴,你大可到時候告
他誣告,如果不是,那就代表你家人才是不老實的那個。
Oliver avatarOliver2020-01-22
現行法規只要有人簽收就算公示送達完成。
這部分抗議也沒用,除非立委修法。
Mia avatarMia2020-01-25
傳票跟拘票甚至不用簽收,如果去未會晤本人或同居人,做
完寄存就可以回覆地檢了。而且你申訴也沒用,地檢不認為
程序有問題,你哪一點能指出有問題?你總不會認為檢察官
傻到連看都不看就直接發佈通緝?
Edwina avatarEdwina2020-01-26
簽收=公示送達?J大,法律專有名詞是很嚴謹的,請小心使
用。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1-27
我又用錯詞嗎?傳票不是公示送達?
Kyle avatarKyle2020-01-30
公示送達的前提應該是在於無法交付本人或其他同居人受僱
人等,才公告出來吧。
Faithe avatarFaithe2020-02-04
我是跟書記官討論時就誤用,書記官沒糾正我也沒注意。
Irma avatarIrma2020-02-08
家人或管理員有人簽收,就算「告示?」完成。
Agatha avatarAgatha2020-02-08
我當時情況是遷戶籍、舊址收到信沒人看內容(非本人)
Andrew avatarAndrew2020-02-13
超過法定期限,我問書記官法定期限算法、這種情況算?
Ethan avatarEthan2020-02-15
不論誰簽收,簽收日期起算。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2-20
就有人簽收了啊,但是沒人告訴你不是誰的問題啊,簽收起
就送送達了啊。
Madame avatarMadame2020-02-23
實際上多的是被告拿走傳票不跟家人講的情況
Jacob avatarJacob2020-02-27
對方可能也想問犯罪行為很明確最後只限制居住這樣沒問題?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2-28
可能被告都感染到簽名後失憶的忘我海默症。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3-02
無法申訴。執法機關是執行立法委員立的法,如果有意見,1/
11請好好投票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3-06
檢察官認為犯行明確問要不要認罪有什麼好奇怪的,又不是強
迫你承認,也可以不承認啊,只是在檢察官的心證跟審判程
序有時候會有影響而已。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3-07
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甚至常見的羈押都跟定罪沒有關係,
這些手段的目的在於確保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既然之前有
傳喚不到被通緝的前例,那被限制住居沒有什麼特別的問題。
Megan avatarMegan2020-03-08
我覺得你家人的問題比較大,或者之前問過筆錄,筆錄上要
求不要寄戶籍地,寄現居地都有可能
Sarah avatarSarah2020-03-08
送達有大樓管委蓋章就算,這可能要好好問問傳票到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