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囑及特留分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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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民好

我外公有六個子女 但我外公在去年過世了
在過世前我舅舅找了代書 為我外公做了一份"代筆遺囑"

遺囑內容大致上是 本人遺留的財產全部為我舅舅所有
其他子女 不得主張其財產的權利

並找了三個見證人簽名(並非我們的親戚)
寫完後便拿給我媽及其他阿姨簽署(立遺囑時不在現場)

最近 我舅舅就找我媽及其他阿姨要蓋章簽名過戶


我的問題:
1.請問此份遺囑,沒有全部的人都在現場,也算是成立的嗎?
2.若此份遺囑成立,是否其他子女連特留分都拿不到?因為那份
遺囑有講,其他子女不得主張其財產的權利...
3.若遺囑已成立,為何我舅舅還要其他子女的簽章,他直接過戶就好了啊?


還煩請版上的先進
提供我一些意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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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6-01-24
1.遺囑成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1-25
2.特留份還是要分給其他繼承人,就算有遺囑也一樣。
Donna avatarDonna2016-01-28
3.特留份自然也是可以放棄的....你說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1-31
即使有遺囑,遺產分割協議書仍要全體繼承人簽章
Adele avatarAdele2016-02-01
遺囑有寫,仍不得抵抗特留份主張,
Annie avatarAnnie2016-02-05
遺囑怎麼訂是個人自由,沒人爭特留分就沒爭議,有人
爭才會處理特留分的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2-09
遺囑真的是你外公的意思嗎?大家都這麼草率看待這
件事也簽名了,現在也沒什麼好爭了吧
John avatarJohn2016-02-13
參考民法第1187條。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2-16
一、遺囑繼承登記:其他繼承人得主張特留分。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2-16
二、分割繼承登記:各繼承人得不按應繼分或特留分辦理
繼承登記,為遺產協議分割,將來各繼承人不得再主張特
留分的權利。
Jacky avatarJacky2016-02-18
這一定有高人指點。
不然就是這遺囑並非有效。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2-19
請教taoist大,是不是為了避免日後再召集繼承人辦登記很麻煩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2-22
就建議直接辦理"分割繼承登記"?謝謝您!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2-25
分割登記,提交印鑑證明跟在分割協議書蓋章,就不用出現
Kelly avatarKelly2016-02-26
至於原PO "自認為"的部份,那是令堂那一輩的事情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2-28
若令堂都沒意見,輪不到原PO去主張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2-28
遺囑是不是外公本意,當時簽名前可以去問清楚
更何況,看這情況,女兒都已經外嫁,照顧外公責任在兒子身
上的成份應該是沒錯...
Dinah avatarDinah2016-03-03
不過,這樣是挺極端的就是了,通常還是會分一些給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