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於部落格謾罵 - 法律Hedda · 2009-05-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事情經過: 小弟因為一些事情 在部落格發表一篇文章 內容謾罵事情相關人士 但並未指名道姓 PO文之後隨即出門 回來之後有加密 請問,在未加密的期中,被提及的當事人來表達他對事情的看法且提及不被受尊重 但小弟我並未指名道姓 且事後做了加密的動作 請問這樣的行為有觸法嗎?? -- 法律All CommentsEthan2009-05-14未指名道姓很難成立公然侮辱。因為對象不特定。Suhail Hany2009-05-18謝謝~!! 主要想問若事後5hr之內有加密的動作,但這段Sarah2009-05-23未加密期間內,算是公開場合,不知是否觸法...?Ethan2009-05-26不必指名道姓,只要可得推知是該人就好..另外未加密屬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狀態,所以依然構成Christine2009-05-28感謝@@" 小弟以後會注意Related Posts請問這算是黃牛嗎?繼承土地問題代PO 性騷擾案件勞資爭議~請幫幫我車禍撞到老人,不是車主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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