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酒駕開完偵察庭一問!!內洽,20點~~!!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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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已經完成偵察庭的程序了,檢察官說我是初犯而且並無前科,所以給我
兩種選擇判決,第一個是緩起訴,第二個是簡易判決,原本我心裡打算如果有
緩起訴的話,我就選擇緩起訴,但後來法官跟我解釋這兩個的後果,檢察官
說,如果緩起訴的話,要我捐款三萬,但不能抵我的罰單45000,這樣我總共就
要繳75000,後來他還說簡易判決的話就交給法官判,但可以抵罰單的錢,當時
心想因為手上沒什麼錢,後來才決定選擇了簡易判決,但我回家想一想,法官
會不會判我比75000還多呢?那可以分期嗎?還有,我下個月就要去當兵了,我昨
天完成了偵察庭,那判決書大概要多久才會寄來呢?希望知道這程序或是有經驗
們的大大,可以給我一個解答嗎?? 謝謝
Update:
請問一下大青蛙大大,那我昨天3/23號才開完偵察庭,那簡易判決書什麼時候會寄來呢??最快是多久,最慢則是多久呢?那來了就要繳錢了嗎?那可以辦分期嗎?那我還有機會爭取緩起訴嗎?? 希望大大可以給我一個詳細的解答,謝謝大大!!

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3-27
不會比罰金高的!
判刑的易科罰金 ,是可以沖抵行政罰金[告發單的罰金 ]的。
現在的酒駕案件,是都可適用一罪不二罰沒錯!
但就是並不適用 於[緩起訴 ]。
見以下說明:
緩起訴可以盡量跟檢察官商量,是否准予認罪協商,裁定權在檢察官,若以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若檢方准予選擇這種[不花錢],但還是要繳行政罰(紅單),也不列入前科紀錄。
若選擇以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
同樣不列入前科紀錄,但是要花錢,同樣要再紅單罰款。
簡單的說:
假設是選擇請求認罪協商,以緩起訴處分,就無法適用一罪不二罰,罰單還是要繳。
依據刑事訴訟法"
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所以不會有前科記錄。
但是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
簡單的說:
假設是選擇請求認罪協商,以緩起訴處分,就無法適用一罪不二罰,罰單還是要繳。
或詳見以下網址內文說明: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t.asp?xItem=2766&c...
雖然不服者"
可於接獲裁決書後20日內(亦可當場)填寫司法狀紙交由告發單位移送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但同以上實務案例經驗證實
聲明異議
大都會遭駁回 ! 綜上以觀"
本案檢察官告訴你,若選擇緩起訴,所捐款三萬 ,是[不能抵扣 ]告發單罰金。
是 絕對正確的 !
試想"
難道檢察官會不懂 嗎?
有必要 騙你 嗎?
PS:
本件以 不同標題,重復提問"
另一標題{關於酒駕肇事後,收到法院傳票!!10點~~ }
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亦已同時分析解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3-28
這位大大,雖然錢很重要,但是兩個差異卻很大。
如果是緩起訴,雖然需要罰錢,且一年內你必須表現良好,
不然是可以追朔在起訴你的。
不過只要你這一年內表現良好,且有達到檢察官的要求。
檢察官就不會起訴你,不起訴就不會有前科。
今天你選擇了簡易判決,雖然看起來好像比較省錢,其實並不一定。
第一,罰金是指你的罰單部份,這部分與你的捐款與判決是無關的
第二,初犯通常都會判比較輕約1~3個月,如果你不想坐牢,
那判一個月你易科罰金就要30000,只要判決超過一個月,
就會比檢察官要你捐款的金額高了。
第三,申請簡易判決,表示就有起訴,那日後就會有前科紀錄。
這點是最重要的,有前科喔。
以上供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