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後夫妻財產分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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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專業人士
如果男方和女方離婚後,財產分配的問題
一、女方名下有一間房子,所以原則上是一人一半??
如果房子價值800萬,假設土地增值稅是80萬,

那麼離婚後,女方要給予男方(房子的一半價值)400萬,
但是土地增值稅的部份...男方是否也要給一半40萬元,給女方???
也就是800萬-80萬=720萬,再除2等於360萬
就女方給男方360萬即可??

二、男方名下擁有現金500萬,
從父母親的遺產所得約1000萬(土地約800萬,現金約200萬)
(土地是30~40年前贈予的,現金是近5年贈予的)

但是男方玩股票輸了200萬,又因要爭取母親的遺產花了50萬打官司
於是男方的現金

500-200-50=250萬
遺產贈予部份(土地800萬、現金200萬)

男方可主張婚後的財產現金只有250萬,
只要給一半125萬,給多女方即可....

而其它的1000萬是遺產贈予...所以不能納入夫妻共同財產~~
這樣主張是正確的嗎??

以上,請專業人士解答告知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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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san avatarSusan2016-12-12
股票輸了200萬 = =...
Joe avatarJoe2016-12-12
有200萬股票書,沒20萬找律師?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2-14
題外話,股票小玩怡情,大完傷身。
Ingrid avatarIngrid2016-12-16
離婚前付款請律師有一半是對方買單喔 XD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12-17
好處歸妳 錢是剩餘財產付 這麼好康怎能不做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