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贍養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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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問不好意思了。


是這樣的,我從小因為父親外遇,母親就和父親離婚,這些年來我們家就與父親和他們的
家庭沒有往來了,也沒有要求要父親贍養費給我,父親甚至害媽媽當連帶保證人,因為銀
行找不到父親,所以媽媽被背上債務,不過後來與銀行達成取消連帶保證的協議(也付了
不少錢)。後來有一年,父親有寄信到我們原住址,內容大概是他在大陸,說想見我,不
過我跟我媽根本不想見他所以就當做沒看到。

首先,我是曾經改過名字的,可能因為父親長期不在台灣(猜測),不知道我的新名字(
信中用舊名叫我)


那我的問題來了,我知道這個人來找我一定不懷好意,一定是想要看我以後能不能養他,
但說實在我真的不想養一個對我人生一點貢獻都沒有的人,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付他贍
養費?

還有第二個問題是,關於他的遺產一定都是債務,那拋棄繼承一定要等他死才能辦理嗎?
因為我根本查不到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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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3-26
你付你父親贍養費 這...
Sandy avatarSandy2016-03-29
拋棄繼承必須等死後才能辦 不過現在已經全面限定繼承
了 所以辦不辦好像也沒差了ˊ_>ˋ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4-01
那是對夫妻,你的叫做給付扶養費,建議上是等你父親對
你提出告訴後,主張你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而減
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4-04
所以限定繼承是一直生效,不必特別去辦嗎?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4-07
繼承的問題,等被繼承人死了再說。
Dora avatarDora2016-04-09
說不定飛黃騰達,想看看自己的親生兒子,百年之後
億萬家產交給原PO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4-12
另外,來信有地址吧,託人去探聽看看不就得了???
Noah avatarNoah2016-04-16
他的錢我可不想收哈哈哈,他沒有地址,是自己親自投入信
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