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礙電腦使用罪的判例和和解(Line群組)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先不談法律 請閣下先用一般國語能力解讀以下條文 你認為你的情況適用哪一條呢???

第 三十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 358 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他沒有駭客你吧??????

第 359 條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他沒有拿USB或各種竊取你資料吧???至於剔除群組導致對話記錄不見能否屬於刪除電
磁記錄。。。我覺得不算 不過應該沒有損害到你或公眾什麼

第 360 條

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也是一種被駭或是電磁波干擾的狀況也不適用吧???



--

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20-05-22
沒辦法 很多人期待的不是正確答案 是要自己爽的答案
Tom avatarTom2020-05-27
本板應該正名為:給我能爽的答覆板
Adele avatarAdele2020-05-29
其實我覺得國家的公民課本 應該更生活化一點 而且早一
點導入應該教的東西
Callum avatarCallum2020-05-29
這樣說吧:北有李來希是公務員理事長、東有苗栗、南有韓
導、西有花蓮王
Ina avatarIna2020-05-31
上樑不正,姑且不論。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6-03
南投有人晨跑時看到國小操場有枯葉雜草叢生(已開學很久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6-03
拍照上傳到臉書社團「請問校長是想堆肥嗎?」
Erin avatarErin2020-06-03
校方校長的做法不是說:謝謝指教,或說會儘速處理也可
Annie avatarAnnie2020-06-07
校長第一時間親上火線說要告發文者求償100萬……
不論是怕被告還是私下有達成協議,發文者後來道歉刪文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6-10
國小校長遇到問題不是先協調、查明、處理,而是嗆告!
Ethan avatarEthan2020-06-12
校長都這種水準,校風跟學生能期望有什麼素養?
Yuri avatarYuri2020-06-16
苗栗在東邊花蓮在西邊 這是哪個版本的地球啊
Harry avatarHarry2020-06-20
抱歉,輸入時因為跳字調整時沒注意到放錯格orz
Ethan avatarEthan2020-06-23
本板早已成為某些跳樑小丑胡扯瞎扯搞笑的樂園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6-27
以上有回我的大大 根本才先入為主我阿 什麼自己爽的答案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6-30
我後續問的問題 是回覆大大的說法 有在"質疑"?
Lucy avatarLucy2020-07-01
對前輩的回應再做詳細提問 內容不詳說 變成質疑還被酸?
Mason avatarMason2020-07-04
尤其loveloser從頭到尾都在酸阿 整個黑人問號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7-05
還質疑你哪裡受損 群組不是公司體制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7-06
你就算提告上法院,法官一樣會問你哪裡受損啊!
Mason avatarMason2020-07-07
你以為偵查庭的檢察官講話就不會酸嗎?有些還會大聲兇。
Joe avatarJoe2020-07-09
建議你堅持提告,親自體驗一下檢察官會不會酸你。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7-12
繞回去看原文下推文,如果認為那些內容是酸,先提醒下到
Sandy avatarSandy2020-07-13
警方檢方院方會更可以感受到不同溫度喔,love一開始就說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07-17
刑事不構成,民事上確實要看損失在哪,是否具體明確?這些
都是院方會確認的地方,談不上PH值.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7-20
那是工作群組, 就公司處理方式確實可以發現不以是否在
職為必要,但你怎知道離職但留下的前同事和管理方的關係
Enid avatarEnid2020-07-21
是?可能他有被受託要暫時支援到某個程度也不一定.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7-26
派遣踢掉正職出群,那你應該直接對這名同仁確認理由原因
Edith avatarEdith2020-07-28
或者是否有權限?再不然也可以向職場的管理人員反映後加
入回去,至於班表那些,群組上看不到,那也可以就正式管道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8-01
找人資或主管要, 如果不給那才是另一件事情.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8-04
沒被踢那個同事早就離職且已簽完離職手續 班表也沒有他
Jacob avatarJacob2020-08-06
最重要的是 這個先離職的人來支援我副業上班了啊= =+
Hedda avatarHedda2020-08-09
踢我出群那個人 之前和別的派遣霸凌別人被我嗆 所以記恨
Ingrid avatarIngrid2020-08-11
沒有人可以知道你的實際狀況 所以才有付費專業諮詢這種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8-13
行業需求 你可以跟主管反映看公司處理方式 至於刑事責
任部分真的沒有 條文都貼出來供你參考 真的不死心就付
Lydia avatarLydia2020-08-15
費找律師或者找各單位免費法律諮詢就知道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8-16
無法舉證或無法查證的事實,說再多法院也不會採信。
Erin avatarErin2020-08-18
例如A霸凌B而你嗆A,B作證或目擊證人C佐證,才會有效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8-19
沒第三人看到也沒其他目擊證人,口說無憑。
Iris avatarIris2020-08-23
講實話不中聽 那就不要聽 你爽就好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8-27
耿爽:中國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酸言酸語酸民分裂情感
Hedda avatarHedda2020-08-27
民事或許可以求償?請個律師,提告求償工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