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屋時與建商的修繕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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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交屋請了驗屋公司來驗屋,
發現建商在用電上安全上有些疑慮,漏裝了多個漏電斷路器
但建商不願意修繕這些部分
而驗屋公司表示建商這些說明是在玩文字遊戲

根據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9 條
列各項用電設備或線路,應按規定施行接地外,並在電路上或該等設備
之適當處所裝設漏電斷路器。
六、住宅、旅館及公共浴室之電熱水器及浴室插座分路。
七、住宅場所陽台之插座及離廚房水槽一‧八公尺以內之插座分路。
十二、由屋內引至屋外裝設之插座分路。

第7條第12項分路
專用分路:指專供給一個用電器具之分路

但目前建商以下列說明表示不須裝設漏電斷路器
1. 冷氣為室外專用迴路而不須設置漏電斷路器
2. 廚房冰箱插座為專用迴路專用迴路不須設置漏電斷路器(插座位於廚房內且離水槽小
於1.8公尺)
3. 浴室內抽風機為專用迴路,不須設置漏電斷路器

請問這些解釋是正確的嗎?

法條上其實都是用分路來做說明而不是迴路,
建商工務主任那邊是否特別用迴路來說明來規避?

或是請問我可以請哪個行政單位來函釋這些項目說明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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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5-21
都請驗屋公司的來驗了 你就問他們吧...
Isla avatarIsla2020-05-24
就是驗屋公司現在說建設公司再玩文字遊戲啊
Agnes avatarAgnes2020-05-25
他們也沒權力要求建商要照做
Lydia avatarLydia2020-05-28
如果驗屋公司無法提供意見 那他們怎麼證明他們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