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讀正當防衛產生的疑惑。
甲公然侮辱乙,連續講好幾分鐘。乙憤而出手歐打甲,使甲手臂受傷。
我當然知道可以用正當防衛的法理來阻卻違法。只是我的疑問是,防衛是否過當,
可能也要區分不同法益吧?
生命、身體法益的正當防衛,阻卻違法的防衛程度上最寬鬆,甚至可以拿刀反擊,
誤殺對方也不一定過當。
但是,像是名譽法益的正當防衛,阻卻違法的防衛程度上可能最狹窄?
具體化來說就是,被害人因為被「罵」而名譽法益受損,卻是以攻擊對方的「身體」法益
來防衛自己的「名譽」。我覺得輕重失衡....好像防衛過當。
請教大家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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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然侮辱乙,連續講好幾分鐘。乙憤而出手歐打甲,使甲手臂受傷。
我當然知道可以用正當防衛的法理來阻卻違法。只是我的疑問是,防衛是否過當,
可能也要區分不同法益吧?
生命、身體法益的正當防衛,阻卻違法的防衛程度上最寬鬆,甚至可以拿刀反擊,
誤殺對方也不一定過當。
但是,像是名譽法益的正當防衛,阻卻違法的防衛程度上可能最狹窄?
具體化來說就是,被害人因為被「罵」而名譽法益受損,卻是以攻擊對方的「身體」法益
來防衛自己的「名譽」。我覺得輕重失衡....好像防衛過當。
請教大家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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