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鋒拿著球棒走過來算恐嚇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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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10-14
除非你能證明他有要打你的意圖,否則是不構成
Rae avatarRae2016-10-12
1.會2.刑法第26章妨害自由其實是刑法章節名就看對方觸犯哪一法條而已成不成立由檢察官調查後做決定3.若板大單純告刑事不用錢單純告民事要錢若刑事附帶民事不用要上法院這是當然的不然如何還原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