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吸毒之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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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有關法律的問題由於這是課業上的需求....不懂才會發問A_A請教一下如果有一個"現任市議員"到了夜店(酒吧)的小包廂內與其他人(一般市民)共同吸毒(三人)注射安非他命的針筒~~~並且三個人共用針頭會觸及到甚麼法律法條呢那再換個方式如果那個市議員已經卸任了到了夜店(酒吧)的小包廂內與其他人(一般市民)共同吸毒(三人)注射安非他命的針筒~~~並且三個人共用針頭又會觸及到甚麼法律法條呢請明確的告知我是甚麼法...甚麼條...甚麼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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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11-17
為了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健康,法律也隨著社會變遷、毒品品項一再修正。從民國十八年公布「禁煙法」,後來更名為「禁煙禁毒治罪條例」、「肅清煙毒條例」,在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再修正公布法規名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直到現在。由法規名稱演變可知,昔日的「煙毒」名詞已由「毒品」一詞含括。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處罰的犯罪行為包括製造、運輸、販賣毒品、以強暴脅迫或欺瞞等方式使人施用毒品、引誘他人施用毒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