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有四間spa館分店,員工約10-12位
員工確要自己投保勞建保(禮姿美儀工會)
然後公司說有補貼我們
例如:薪水21000(底薪15500,全勤2500,勞建保補貼3000)
這樣合理嗎?
在之前雇主幫我們保勞建保時薪水本來就是21000
制度改了,變員工自保卻把薪水裡的錢跳出來說有3000是補貼
請問這樣公司有違法勞基法嗎?
麻煩解答謝謝各位感激不盡!!!
員工確要自己投保勞建保(禮姿美儀工會)
然後公司說有補貼我們
例如:薪水21000(底薪15500,全勤2500,勞建保補貼3000)
這樣合理嗎?
在之前雇主幫我們保勞建保時薪水本來就是21000
制度改了,變員工自保卻把薪水裡的錢跳出來說有3000是補貼
請問這樣公司有違法勞基法嗎?
麻煩解答謝謝各位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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