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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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是這樣的,我婚後跟太太一起買房,房子在我名下,貸款也是我繳
但是頭期款的一半對方當時也有匯到買房時房仲提供的第三方帳戶
現在離婚對方吵說她頭期款的錢是爸爸給的 算是贈與
要我先還給她頭期款後 再來算房子一人一半

我諮詢過律師,律師初步是說 剩餘財產不動產部分就是分房子
想請問版友在實務中,這種父母贈與的金錢被用在討論財產分配的物件(如房、車)時
通常法院會怎麼判?

另外也想請問在討論房子價值時,是會以提出離婚的基準點來算市價
還是看法官哪時開庭決定要找人鑑價,就是當時的市價來算呢?

這邊先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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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22-10-20
那為啥不是她還你付的貸款以後再來算房子..
Callum avatarCallum2022-10-21
離婚基準點
John avatarJohn2022-10-22
實務就是讓律師處理,畢竟是$$$...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10-23
還是分一半啊,要是因為房貸是你出,所以是你的財產
Gary avatarGary2022-10-23
那你能舉證兩人生活期間,"生活開銷"對方一塊錢都沒有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2-10-24
對吧.....
更不用講,一個家庭生活,若因為一方沒有金錢支出,
Dinah avatarDinah2022-10-25
就全盤都是出錢的全拿,那對於專職家庭主婦(夫)不就不利?
家務的操持也是有價的....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2-10-26
贈與的錢不算在內沒錯,但是對方要舉證~
David avatarDavid2022-10-26
但是你出頭期款的錢,是結婚後賺的還是婚前財產?
Damian avatarDamian2022-10-27
對方要舉證,離婚日的市價
Connor avatarConnor2022-10-28
贈與不算也不是這種不算…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10-29
贈與有單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