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不給薪問題~工讀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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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小餐廳上班上早班9-17,店裡平常老闆都晚上才來,所以早上都只有員工在顧店(幾乎上班遇不到老闆本人),我從十二月底做,到一月過年時因為店裡休假,我在期間先找了另一份二月份開始上班的工作,在快要開工時(一月底),我傳訊息給老闆說想要申請離職,但因為開工到二月還有幾天,我也沒有說隔天就不上班,結果老闆以為我當天傳給他訊息後隔天就不會上班,然後我和老闆電話爭吵了一會,之後就說要我不用去上班了。他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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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2-02-14
匿名版大你好...綜合你的問題~~~請向工作地勞工局提出申訴.一.病假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依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之標準請普通傷病假。請假時,原則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亦可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惟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之證明書,甚或門診就醫收據均可作為請假之依據。勞工事假或曠工當日工資可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