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小餐廳上班上早班9-17,店裡平常老闆都晚上才來,所以早上都只有員工在顧店(幾乎上班遇不到老闆本人),我從十二月底做,到一月過年時因為店裡休假,我在期間先找了另一份二月份開始上班的工作,在快要開工時(一月底),我傳訊息給老闆說想要申請離職,但因為開工到二月還有幾天,我也沒有說隔天就不上班,結果老闆以為我當天傳給他訊息後隔天就不會上班,然後我和老闆電話爭吵了一會,之後就說要我不用去上班了。他說公司��
離職不給薪問題~工讀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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