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要簽這個有沒有什麼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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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T3pF0hp.jpg

如題,最近自請離職,想問一下這張離職單上面所寫的部份是否有其法律效益,

或是說是否有違反勞基法的部份呢?

雖然公司本身不算太差,但是離職時簽這個感覺不是很好啊......

希望板上能夠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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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9-09-24
雖然我沒讀民法,但這個我剛好知道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09-25
民法746條有規定,先訴抗辯權可以拋棄。
Lucy avatarLucy2019-09-28
原po的情形跟民法第746條好像一定關係都沒有欸...
更正:一點關係
Lydia avatarLydia2019-10-01
別簽 直接寄給職安署
Isla avatarIsla2019-10-02
以前看到的 我也旺季這是幹嘛的了
Carol avatarCarol2019-10-04
印象中, 這種規定不能凌駕勞基法或民法, 簽了也沒效力.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9-10-08
https://reurl.cc/Rd0ymD 你參考一下
Donna avatarDonna2019-10-12
如果不放心, 那就先不要簽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10-16
先訴抗辯權可以拋棄 不代表這上面寫的權利可以拋棄
Joseph avatarJoseph2019-10-20
這種約款就是哄騙員工用的 先訴抗辯權是保證契約的東西
Megan avatarMegan2019-10-21
勞工離職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16條之規
定,不受主管簽核與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