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詳細解釋法律知識。你跟公司之間叫做民事糾紛。
後續進法院,不管輸贏,律師費就是自己出。這點是省不掉的。
所以有可能員工告贏公司,但員工還是賠錢。
反過來也一樣。公司告贏員工,但是公司還是賠錢。
(因為打不平律師費)
勞基法26條寫明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但是黑心公司哪會跟你講法律。當然先扣再說。
所以你先去勞工局檢舉,26條要罰款9萬。
罰款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當然公司有哪些違規,你就檢舉到滿,不用客氣。
你要注意,不要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因為勞工局普遍都會要求雙方先談和解,談不攏再開單。
所以你就講明不合解。一律不談。請勞工局直接開罰。
公司一定會拿你的合約出來講。但勞工局會用26條打回去,罰單照開。
到這階段要看情況。如果公司「腦筋正常」,會主動來找你談和解。
和解之後,公司會去找勞工局談,希望不要開單
如果公司「腦筋不正常」。就是罰單照繳。反正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變成你要自己提民事訴訟告公司。
民事訴訟變數就很多。你沒有穩贏。
因為你有簽合約,合約就寫明,你同意「送錢給公司」。
你劃掉沒有用,民事合約要修改,慣例是雙方蓋印章在修改處。
你劃掉的部份叫做「片面更改合約」,當然無效。
實際民事訴訟,員工會拿勞基法26條出來講。主張約定無效。
但是好玩的來了,26條是寫明,不得「預」扣。
公司的抗辯方法就是
1.工資應該發給員工一萬沒錯
2.但是員工有簽名,員工願意送錢一萬給公司。
所以互相抵銷,雙方都不用再付錢。
如果遇到立場偏頗的法官,法官還是有可能判公司嬴。你簽名其實很不利。
以後你離職,不需要預告,就曠職三天讓公司開除就好。
在法律上,員工自行離職,跟曠職三天開除。是沒有差別的。
公司就是不發離職證明而已,有差嗎?
你不簽名,公司還是會耍賴,不發離職證明,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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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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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進法院,不管輸贏,律師費就是自己出。這點是省不掉的。
所以有可能員工告贏公司,但員工還是賠錢。
反過來也一樣。公司告贏員工,但是公司還是賠錢。
(因為打不平律師費)
勞基法26條寫明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但是黑心公司哪會跟你講法律。當然先扣再說。
所以你先去勞工局檢舉,26條要罰款9萬。
罰款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當然公司有哪些違規,你就檢舉到滿,不用客氣。
你要注意,不要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因為勞工局普遍都會要求雙方先談和解,談不攏再開單。
所以你就講明不合解。一律不談。請勞工局直接開罰。
公司一定會拿你的合約出來講。但勞工局會用26條打回去,罰單照開。
到這階段要看情況。如果公司「腦筋正常」,會主動來找你談和解。
和解之後,公司會去找勞工局談,希望不要開單
如果公司「腦筋不正常」。就是罰單照繳。反正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變成你要自己提民事訴訟告公司。
民事訴訟變數就很多。你沒有穩贏。
因為你有簽合約,合約就寫明,你同意「送錢給公司」。
你劃掉沒有用,民事合約要修改,慣例是雙方蓋印章在修改處。
你劃掉的部份叫做「片面更改合約」,當然無效。
實際民事訴訟,員工會拿勞基法26條出來講。主張約定無效。
但是好玩的來了,26條是寫明,不得「預」扣。
公司的抗辯方法就是
1.工資應該發給員工一萬沒錯
2.但是員工有簽名,員工願意送錢一萬給公司。
所以互相抵銷,雙方都不用再付錢。
如果遇到立場偏頗的法官,法官還是有可能判公司嬴。你簽名其實很不利。
以後你離職,不需要預告,就曠職三天讓公司開除就好。
在法律上,員工自行離職,跟曠職三天開除。是沒有差別的。
公司就是不發離職證明而已,有差嗎?
你不簽名,公司還是會耍賴,不發離職證明,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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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arkbeat18: 發心得文很好,但是沒甚麼用的,老闆們會很高興07/06 00:54
→ Darkbeat18: 因為你上網發洩掉了,沒有具體行動,沒事兒沒事兒07/06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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