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預告 - 法律
By Kama
at 2017-09-04T11:37
at 2017-09-04T11:37
Table of Contents
跟你詳細解釋法律知識。你跟公司之間叫做民事糾紛。
後續進法院,不管輸贏,律師費就是自己出。這點是省不掉的。
所以有可能員工告贏公司,但員工還是賠錢。
反過來也一樣。公司告贏員工,但是公司還是賠錢。
(因為打不平律師費)
勞基法26條寫明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但是黑心公司哪會跟你講法律。當然先扣再說。
所以你先去勞工局檢舉,26條要罰款9萬。
罰款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當然公司有哪些違規,你就檢舉到滿,不用客氣。
你要注意,不要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因為勞工局普遍都會要求雙方先談和解,談不攏再開單。
所以你就講明不合解。一律不談。請勞工局直接開罰。
公司一定會拿你的合約出來講。但勞工局會用26條打回去,罰單照開。
到這階段要看情況。如果公司「腦筋正常」,會主動來找你談和解。
和解之後,公司會去找勞工局談,希望不要開單
如果公司「腦筋不正常」。就是罰單照繳。反正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變成你要自己提民事訴訟告公司。
民事訴訟變數就很多。你沒有穩贏。
因為你有簽合約,合約就寫明,你同意「送錢給公司」。
你劃掉沒有用,民事合約要修改,慣例是雙方蓋印章在修改處。
你劃掉的部份叫做「片面更改合約」,當然無效。
實際民事訴訟,員工會拿勞基法26條出來講。主張約定無效。
但是好玩的來了,26條是寫明,不得「預」扣。
公司的抗辯方法就是
1.工資應該發給員工一萬沒錯
2.但是員工有簽名,員工願意送錢一萬給公司。
所以互相抵銷,雙方都不用再付錢。
如果遇到立場偏頗的法官,法官還是有可能判公司嬴。你簽名其實很不利。
以後你離職,不需要預告,就曠職三天讓公司開除就好。
在法律上,員工自行離職,跟曠職三天開除。是沒有差別的。
公司就是不發離職證明而已,有差嗎?
你不簽名,公司還是會耍賴,不發離職證明,有差嗎?
--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html
--
後續進法院,不管輸贏,律師費就是自己出。這點是省不掉的。
所以有可能員工告贏公司,但員工還是賠錢。
反過來也一樣。公司告贏員工,但是公司還是賠錢。
(因為打不平律師費)
勞基法26條寫明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但是黑心公司哪會跟你講法律。當然先扣再說。
所以你先去勞工局檢舉,26條要罰款9萬。
罰款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當然公司有哪些違規,你就檢舉到滿,不用客氣。
你要注意,不要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因為勞工局普遍都會要求雙方先談和解,談不攏再開單。
所以你就講明不合解。一律不談。請勞工局直接開罰。
公司一定會拿你的合約出來講。但勞工局會用26條打回去,罰單照開。
到這階段要看情況。如果公司「腦筋正常」,會主動來找你談和解。
和解之後,公司會去找勞工局談,希望不要開單
如果公司「腦筋不正常」。就是罰單照繳。反正是繳給政府,不是繳給員工。
變成你要自己提民事訴訟告公司。
民事訴訟變數就很多。你沒有穩贏。
因為你有簽合約,合約就寫明,你同意「送錢給公司」。
你劃掉沒有用,民事合約要修改,慣例是雙方蓋印章在修改處。
你劃掉的部份叫做「片面更改合約」,當然無效。
實際民事訴訟,員工會拿勞基法26條出來講。主張約定無效。
但是好玩的來了,26條是寫明,不得「預」扣。
公司的抗辯方法就是
1.工資應該發給員工一萬沒錯
2.但是員工有簽名,員工願意送錢一萬給公司。
所以互相抵銷,雙方都不用再付錢。
如果遇到立場偏頗的法官,法官還是有可能判公司嬴。你簽名其實很不利。
以後你離職,不需要預告,就曠職三天讓公司開除就好。
在法律上,員工自行離職,跟曠職三天開除。是沒有差別的。
公司就是不發離職證明而已,有差嗎?
你不簽名,公司還是會耍賴,不發離職證明,有差嗎?
--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tw/p/blog-page_1.html
推 Darkbeat18: 發心得文很好,但是沒甚麼用的,老闆們會很高興07/06 00:54
→ Darkbeat18: 因為你上網發洩掉了,沒有具體行動,沒事兒沒事兒07/06 00:54
→ Darkbeat18: 網路宣傳是最不痛不癢的事情07/06 00:55
--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Olivia
at 2017-09-09T08:38
at 2017-09-09T08:38
By Madame
at 2017-09-11T01:47
at 2017-09-11T01:47
By Hedwig
at 2017-09-14T00:14
at 2017-09-14T00:14
By Edith
at 2017-09-18T14:21
at 2017-09-18T14:21
By Olga
at 2017-09-19T06:40
at 2017-09-19T06:40
By Frederica
at 2017-09-20T04:29
at 2017-09-20T04:29
By Blanche
at 2017-09-20T13:00
at 2017-09-20T13:00
By Rebecca
at 2017-09-22T04:49
at 2017-09-22T04:49
By Mia
at 2017-09-23T19:12
at 2017-09-23T19:12
By Barb Cronin
at 2017-09-26T07:25
at 2017-09-26T07:25
By Harry
at 2017-09-27T00:39
at 2017-09-27T00:39
By Audriana
at 2017-09-27T19:57
at 2017-09-27T19:57
Related Posts
請問我機車停在紅線旁,可是人坐在機車上,這樣警察可以拍照開罰單嗎?
By Steve
at 2017-09-04T03:34
at 2017-09-04T03:34
老公外遇被我發現在一個月前看到他line的內容 問了之後他告訴我那是酒店小姐 在這之前我還發現過其他女生的lin
By Ethan
at 2017-09-04T02:07
at 2017-09-04T02:07
因夫妻一方的不法行為造成精神苦痛的損害賠償(一筆過的賠償)﹐需在不法行為發生後三年內索償還是這些條件都�
By Mary
at 2017-09-04T01:40
at 2017-09-04T01:40
日本離婚後贍養費相關我想請教, 在日本離婚, 若是"離婚後",男方還要每個月附贍養費嗎?還是這些條件都要在離婚�
By Mia
at 2017-09-04T01:39
at 2017-09-04T01:39
請問關於遺棄罪
By Elizabeth
at 2017-09-04T00:08
at 2017-09-04T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