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公司時有簽訂定期契約,合約內有規定為期一年,未滿會有2萬5的違約金針對離職部份有兩個規定1.須於30日前提出申請2.流動率有管控額度,如果當月超過額度,公司可順延一個月離職這兩條都有規定如果未依規定辦理離職,視同違約,會有2萬5的違約金先前有詢問過離職預告的事也跟勞工局確認過與勞基法牴觸故我可依自己的服務年資不滿一年於10日內提供即可針對違約金部分想跟大家請教:關於最低服務年限的問題我有爬文過因法律未規定,故此��
離職預告與違約金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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