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2月3日早上5:55發生的交通事故,我母親騎著電動自行車行經中棲路與文化路的路口,對方駕駛小貨車要去菜市場做生意,當天下著雨,母親傷的很重,在加護病房待了12天,轉普通病房一直住到3/1才出院,我們是住健保房,2/19有先出院,隔天發生感染又住進醫院,交通事故研判分析表上我母親是未依號誌行駛,對方則是沒有任何違規,母親的診斷證明書上如下:1右側肋骨骨折合併血胸2腹部挫傷併肝臟撕裂傷3膀胱挫傷併血尿4右側恥骨骨折宜門診追蹤,對方有保任意
電動自行車未依號誌行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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