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事故處理+勞保職災理賠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一.非道路事故處理:本人在2009年耶誕節那天因早上上班在公司員工停車場與同事發生車禍,我是騎機車,因為我進入的車道被要停車的同事擋住,才非不得以騎出口處車道;當我騎到一半卻被一台原先停在中間停車格的汽車因未打方向燈就急左轉出來,我來不及反應就撞上,造成對方左前後門板金凹陷,而我卻受傷右半邊肋骨.手腳挫傷,對方卻怪我撞他車,把過錯推給我,報警處理;警方到現場勘察說這是非道路,所以無法開單及丈量事故距離,只把我與對方個人資料及電話抄下,並畫簡易車禍肇事圖與拍照,告知我們私下處理,如果要互告 被撞者告撞車者(損壞賠償罪),撞車者受傷可告對方(傷害賠償罪),而我們雙方都有投保強制險,我打給對方談和解的事,對方拒絕幫我辦出險,我打電話給該產物保險,客服說我可以自己辦出��

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0-01-04
據我所知不應該是這樣的!就算是臨時契約工也是享有一般的勞工保險待遇喔!我想公司應該是凹你才對!不是門診優惠單啦是勞【保職災門診單】因為我有申請過。而你雖然是在公司的停車場跟同事發生事故的!但對勞保來說都算是上下班期間喔!我雖然不能幫你什麼!但請你不要再問公司了!你直接打電話去勞保局問會比較清楚,總比請人幫你問而結果卻是欺騙的!因為你休息這段期間公司還要照常支付你薪水的!若不能算職災那公司是不會給你【保職災門診單】因為這是要交回勞保局的!搞不好他連勞保都沒幫你加噢!打電話去問比較快啦!自己的權利公司不幫你爭取你自己就要爭取懂嗎?對不起沒能般你什麼卻搂哩叭嗦一大堆!...
Kelly avatarKelly2010-01-07
第一問題:停車場、汽車保養廠內、.....,非屬道路肇事警察機關最多只是備案而已,剩下的後續處理必須由雙方自行去和解(警察無權干涉)!汽、機車強制險只理賠人員受傷的部份(互賠,你賠他,他賠你),至於汽車外觀的維修費(財損)是「不予理賠」的(法律有明文規定:強制險不予理賠財損部份,只理賠體傷的部份)。第二問題:要構成上、下班途中發生職災事件,前提是你要「遵守交通規則」自摔受傷或是被人撞受傷,以你的狀況來說:你是違反交通規則「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你逆向是主因,你行為已違法)要構成職業災害的認定是非常困難的!2010-01-0419:55:23補充:「勞工普通傷病給付」是必須住院超過三天以第四天起算才有理賠(日薪1/2薪水),未住院或住院未滿三天是不理申請理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