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交被放鴿子 - 法律Ingrid · 2016-05-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前陣子在其他版上有PO文賣手機 有位版友就來信說要購買手機 價錢時間地點都講好了 等到時間到了卻沒出現 打給對方對方就說要晚30分鐘 但時間到了卻也沒出現 站內信 電話也都不回 目前有保留我跟對方的站內信 請問這樣是否能用哪條法律去告對方? -- 法律All CommentsAnthony2016-05-19民事問題,要告要自己去法院處理Ula2016-05-21流程大概是?Rachel2016-05-25去法院,找服務櫃台,按照指示填資料…Eden2016-05-27話說,告的時間跟金錢,絕對超過30分…你有想過嗎?Madame2016-05-29先去板上舉發吧Ethan2016-05-31理論上你可以求償白跑一趟的車錢Eartha2016-06-02實際上,為了這個你要付出更多成本,不需要浪費精力Edith2016-06-04先去板上舉發吧 +1Audriana2016-06-08這樣就要告?Agnes2016-06-11浪費國家資源Kelly2016-06-13你要舉證你有何損失,然後上民事簡易庭求償Related Posts請問這樣子有構成毀謗嗎?再議、交付審判。這個媽媽是用什麼罪名起訴的呢?國合會是否為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所規定之機關想請問一下車禍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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