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駕照還在還可以開車嗎, - 酒駕Lydia · 2013-05-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前幾天酒駕肇事酒測值0.16標準值內而肇事是機車騎士闖紅燈,導致我撞上。警方只帶我回去做筆錄跟給我一張紅色雙方聯絡單,跟平衡測試,在來就是等通知,就放我回家了。【無扣留汽車無扣駕照無紅單】所以駕照還在我身上,我有在網路監理站查詢違規紀錄無紀錄。還是要查駕照問題。請問這樣我是該去警察局詢問,還是該到監理站。我這樣駕照是歸屬誰責任。...Showmore酒駕All CommentsLydia2013-05-21紅單沒那麼快,但目前酒駕罰則有修正...標準是0.25才扣照....所以您還是可以繼續開車...但酒駕的罰責和交通事故的肇責,是分開的喔....所以,您還是會有酒駕的罰單才是...以上供您參考...ShowmoreJoseph2013-05-20很不幸,你將會被警察機關以觸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的阿!(會不會被定罪、這是檢察官、法官的職責)因為你這算是【酒後駕車肇事】(被別人撞、你去撞人都算的阿),因為你的【酒測值不是0】(0.16)的阿!(去找總統關說都沒有用了阿)淺酌酒駕肇事照罰,駕駛人不可不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測值超過0.25以上,即超過標準值,將可處15,000元以上罰鍰,無肇事駕駛人如酒測值達0.55(含以上)者,則需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Tracy2013-05-19行政罰法第廿六條的一行為不二罰原則,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依此,刑法的處罰並非單指取代罰緩鍰的部份而言,而是刑法罰完全取代行政罰全部的項目;以此觀之,豈有目前交通裁決所採取選擇性項目避免重覆罰鍰後,再與其他處分項目如吊扣駕照等形成交互運用,採聯集方式擴大處分項目加諸於民眾之理,本人業經法院被判緩起訴處分,並裁判繳納罰款,「緩起訴」處分另需於一定期間內遵守Related Posts酒駕肇事吊扣駕照酒駕肇事掉扣駕照問題酒駕被法院「判刑6個月,緩刑2年」,還須繳交行政罰款嗎?關於離婚後的探視權酒駕被扣車罰款可分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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