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酒駕、肇事、逃逸,觸犯什麼法,罰款有什麼?? - 法律
By Daph Bay
at 2010-04-06T00:00
at 2010-04-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喝酒騎機車與機車相撞...
有喝酒的肇事者撞到人後離開了現場
事後有被警方抓到(沒有酒測,因為是事後隔一天被抓)
肇事者有跟被害人有達成和解...
但肇事者有被警方起訴...
所以我想要知道的是那一個喝酒騎"機車"撞到人又逃逸的肇事者...
他所觸犯了哪些法?? 罰款又有哪些??
酒駕、逃逸有分"機車"跟"汽車"ㄇ??
我在知識裡看很多,但大多是指汽車也是有機車的可是我看的「無煞煞」
所以要請對法律有了解的人,幫我解惑!!
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
我想要知道的是觸犯了哪些法?? 罰款又有哪些??的細項...
如:
觸犯了刑法第幾條 ............的細項!
罰款有.................哪幾個!
2 個已更新項目:
(沒有酒測,因為是事後隔一天被抓的)
會知道有喝酒是對方跟警方說
「撞到人後之所以會離開現場是,因為有喝酒!!」
這才知道他當時有喝酒!!
有喝酒的肇事者撞到人後離開了現場
事後有被警方抓到(沒有酒測,因為是事後隔一天被抓)
肇事者有跟被害人有達成和解...
但肇事者有被警方起訴...
所以我想要知道的是那一個喝酒騎"機車"撞到人又逃逸的肇事者...
他所觸犯了哪些法?? 罰款又有哪些??
酒駕、逃逸有分"機車"跟"汽車"ㄇ??
我在知識裡看很多,但大多是指汽車也是有機車的可是我看的「無煞煞」
所以要請對法律有了解的人,幫我解惑!!
已更新項目:
不好意思!!
我想要知道的是觸犯了哪些法?? 罰款又有哪些??的細項...
如:
觸犯了刑法第幾條 ............的細項!
罰款有.................哪幾個!
2 個已更新項目:
(沒有酒測,因為是事後隔一天被抓的)
會知道有喝酒是對方跟警方說
「撞到人後之所以會離開現場是,因為有喝酒!!」
這才知道他當時有喝酒!!
All Comments
By Yuri
at 2010-04-07T06:21
at 2010-04-07T06:21
如果有的話就要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的第185-3條
185-3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公訴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
以下罰金。
如果沒有的話就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酒測值0.25以上=15000
酒測值0.4以上=30000
酒測值0.55以上=45000←直接依公共危險移送,依刑法可罰15萬
再加吊扣駕照一年;致人受傷吊扣駕照二年;致人於死的話吊照終生
肇事者撞到人後離開了現場
刑法185-4:肇事遺棄罪(公訴罪)
駕騎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過失傷害
刑法284條:過失傷害罪(告訴乃論)六個月以內要提起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
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依刑法55.51數罪併罰,三條罪加起來.......
最重可以處徒刑5年以上6.6年以下,得併科15.05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上肇事逃逸沒有分汽機車
交通處罰條例的酒駕處所有分機車、小型車、大型車
你的情況有點亂
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是一定成立的
但公共危險因為沒有酒測
不知道當時對方有沒有超過法定的酒測值
所以沒有證據說明他有酒駕
所以對於你的問題我只能用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來論罪
一樣依刑法50.50來併罰,得處5年以上;5.6年以下徒刑
其中過失傷害罪要依刑事訴訟法237條:告訴乃論之告訴期間
你必需要在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超過時效是不得追訴的
2010-04-07 20:28:20 補充:
即時有警方說有喝酒
依刑事訴訟法的裁判主義
也是要有酒測的依據才得追訴
所以我就你的陳述我還是認為對方只構成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
====
另外我對四樓的補充有很多點意見
交通處罰條例規定0.25以上才有酒駕的處罰
但為了避免誤差
警方會放寬至0.27左右
而刑法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要0.55以上才會成立
185條之3: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以下罰金)))不是只有3萬而已= =
喝酒撞人或被撞,酒測值沒有超過0.55還是依交通處罰條例開罰並吊照
不會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By Brianna
at 2010-04-10T01:36
at 2010-04-10T01:36
另觸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或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解釋名詞:
(一)肇事:肇事行為可能是出於故意或過失,也有可能是無過失的行為。
為啥我要強調無過失的行為呢?
因為他的意思是說:今天你停紅燈被車撞到了,你沒事但撞你的人卻受傷,而你自認倒楣離開,這樣也算肇事逃逸。
(二)逃逸:肇事時或隨後即離開現場,未留下處理事故。
所以只要出車禍,都要下車看看,等待處理。
(如果你是開車,下車這動作很重要)
*最後的重點
肇事逃逸是公共危險區塊~非告訴乃論,所以對方不向你提告,國家也會告你,因此~肇事逃逸是不能和解的!
所以大家如果運氣不好遇到了,就耐心處理吧!不要急著走...
酒測值非0(大於0.01以上)肇事時屬於酒駕肇事,均涉及公共危險罪,要移送法辦,撞人和被撞都算是酒駕。
第一時間我要告知各位網友,只要喝酒就是請未飲酒的人代為駕車,因為只要酒駕,就是違法,喝酒只要肇事(不論撞人或是被撞)只要超過0.01以上(就是您的酒測值不是0)就會觸犯公共危險罪,屬公訴罪,刑責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而刑法第兩百七十六條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沒人受傷還好,一旦有人受傷其後果不是幾千幾萬就能解決的,刑責、罰金事小,如果發生意外,加害、受害家庭的影響之深遠,更是各位應該深思熟慮的。
目前我是在處理相關的流程,並將我的經驗分享給大家。
By Gary
at 2010-04-08T05:20
at 2010-04-08T05:20
喝酒開車是酒駕,喝酒騎機車還是酒駕。
酒駕,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了閃酒測而去關6個月以上,真不划算。
By Margaret
at 2010-04-09T07:26
at 2010-04-09T07:26
他所觸犯了哪些法?? 罰款又有哪些??
刑法第185條之3 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因本案並未做酒測,所以酒駕公共危險罪部份不會成立。
刑法第185之4肇事逃逸罪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者撞到人後離開現場,即構成肇事逃逸罪。該罪沒有分汽車駕駛人或機車駕駛人,只要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即構成肇事逃逸罪,此罪為公訴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警方起訴的是肇事逃逸罪。
以上謹提供您參考。
By Lauren
at 2010-04-06T22:19
at 2010-04-06T22:19
肇事逃逸就很嚴重了
酒駕 逃逸 不分車種
比如說:你汽車酒駕 逃逸撞死人要負刑法責任!(就算沒死)
難道機車酒駕撞死人 就會比汽車刑責輕? 那大家都去騎機車 酒駕撞死人好了
所以答案是機車不可能比汽車輕 只付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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