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個T字路口撞車,綠燈,我直騎對方開車要左轉,我看到他已經來不急煞,因為中午車量很多,結果我撞他車頭,他只有車牌歪掉,我倒車手腳挫傷,腰挫傷紅腫,一下車對方問句有沒怎樣後就直接質問我怎麼闖紅燈,他怎麼不想想我們是對像車道欸,我如果闖他不就是也闖,重點是撞完才綠燈,我大概騎50,看到他就煞車了,想問是誰的路權,和責任較多,有爬過文,是看到說要讓直行車,和受傷無法和解的話可以提刑事責任是嗎,沒有不想��
騎機車撞到汽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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