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國華與陳子璇事件的法律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1.數字周刊拍攝之喇舌照有無侵害高國華與陳子璇之隱私權?2.高國華與蔡郁璇係於協議或登記時離婚?3.蔡郁璇就高國華與陳子璇之親密行為,可提出何種民事及刑事訴訟?

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10-10-23
周刊拍攝之喇舌照沒有違反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當一個人在公共道路行進時,沒有隱私合理期待。本條之所以不保護公開的活動、不處罰竊錄公開活動的類型,是因為公開發言的人,已經放棄�
Hardy avatarHardy2010-10-20
我都是在這網站訂雜誌的http://suo.im/5d60j
Eden avatarEden2010-10-20
1他們公然在馬路上哪有隱私權2他們是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要到戶政所登記才有效3要抓姦在床,然後向法院提出告訴,最後由法官判定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