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可月薪2萬8.工作了6年5個月.前天心血來潮去勞保局查年資竟然發現老闆這6年來幫我投保勞保金額都只有17280回公司問老闆.他卻說沒錯ㄚ這是依基本薪投保2萬8.是基本薪+各種津貼+加班費想請問較懂勞工權益的大大們幾個問題.萬分拜託!<1>老闆從一開始就在玩文字遊戲.分2次匯薪水10號領基本17280.15日領所謂的各種津貼+加班費以17280去申報勞保.這樣是否為高薪低保??<2>若是符合高薪低保.小可是否能要求老闆賠償這6年的權益損失
高薪低保.該如何處理?<急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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