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連環車禍求償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地點:
高速公路出口專用車道

說明:
A:我前方車輛
B:我(有第三責任險,無車體險)
C:我後方車輛(只有強制險)
D:我後方的後方(最後一台)(有第三責任險)

前方A車已在停止狀態,我B車也跟著煞車,在我已完全停下來後被正後方C車推去撞前方A
車(第一次撞擊),之後我正後面C車再被他後方D車撞擊,並一路向前追撞D->C->B->A(第
二次撞擊)

損傷狀況:
我的車子後方嚴重受損,前方輕微受損,經外廠評估修車費15萬

問題:
目前初步有找我後方車輛(C)討論賠償問題,看起來還算有誠意,但卡在他主張第一次撞擊
之後他有再被後方往前追撞,所以第四輛(D)車也應該負責我的修車費,所以不願意賠償
修車費總額15萬,我想請教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維護我的權益?我該如何進行下一步動作?
車禍鑑定表會標明C跟D車分別對於我的肇事責任比例嗎?我如果先修車會不會對我有什麼
不利?

C車無第三責任,所以找車主要錢,但他又不願意全賠
D車有第三責任,我不知道該如何跟他的保險談,目前陷入卡關困境...

以上謝謝大家


附上我的行車記錄器

https://youtu.be/N5hqXgNxkbU

--

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7-12-07
筆錄是寫"推撞"還是"追撞"?差別蠻大的。
Sarah avatarSarah2017-12-11
扣掉折舊妳本來就拿不到全額 所以C如果願意付得比妳折舊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7-12-14
後還多就趕快收下
Olivia avatarOlivia2017-12-16
筆錄推撞或追撞的差別,大概只有在保險吧,打訴訟的話,
主要還是要看實際情形,與筆錄用詞沒有太大影響。
Megan avatarMegan2017-12-18
尤其本件有行車紀錄器,是哪種撞,不會因為筆錄的用字而
有差。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12-21
沒有行車記錄器要證明停止難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