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官vs民意代表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再讀公務員法大意,
對於公務員與公務人員搞得有點七葷八素

其中又分最廣意、廣意、狹義、最狹義
我現在已經大致知道事務官就是考進去的
而最廣義就是泛指任何在與國家有關係機關工作的人員都算
包含民代、老師、警察、替代役、約聘僱、評審委員、汽車代檢場人員等


但麻煩的不是最廣意與最狹義
而是依據公務員服務法以及公務員懲戒法的那些人員

以下是我的幾個問題
1.請問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適用的人能稱之為"公務員"嗎?
2.民代是適用於最廣意的公務員嗎?
3.法官不是也是用考的?為什麼他不是事務官?那他算是哪種人員?
4.公務員懲戒法不適用武職人員,請問警察算武(軍)職人員嗎?
5.直轄市長為什麼不是民代而是政務官?
6.只有考進去的事務官可以叫做公務人員嗎?
7.到底哪些人才是公職人員?哪些人又是廣意與狹義的公務員?

感謝各位神人耐心解惑!
回文詳細者送p幣1000做答謝!
名額一位盡請見諒!

--

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17-12-09
建議你重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12-14
其實這都定義問題
Megan avatarMegan2017-12-17
政務官有學理上和實務上之分類
Ina avatarIna2017-12-22
但還是簡單回答:1、是。2、是。3、一定要二分的話
,是事務官。4、掛軍階的才是武職。5、沒立法權。6
、不一定。
Elvira avatarElvira2017-12-26
呃,看到第5個問題顯然連三權分立基本觀念都沒有 法學大意
先念一遍吧
Enid avatarEnid2017-12-28
不過個人意見還是把行政官和司法官分開,將政務官和
事務官的概念放在行政官底下比較好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1-02
嚴格來說,法律上沒有什麼政務官或事務官啦。就是政
務人員、公務人員、公務員、公職人員。
Oscar avatarOscar2018-01-07
聘用人員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1-09
謝謝J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