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保局醫療廢棄物清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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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1MFP7gjH ]

作者: piguy2 (piguy2)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高雄市環保局醫療廢棄物清運問題
時間: Sat Nov 7 13:53:44 2015

請問有熱心的人能 幫幫忙我轉載到law版嗎?位置 國家研究院,LaweEconomic,LAW
或轉載到其他可能帶來幫助的版都可以,拜託。
因為需30天內需訴願,我剛註冊帳號需30天後,舊帳號太久沒上被砍了


我姐姐的牙醫診所,因為細故得罪了最大清運業者“高雄醫療廢棄物”,約佔90%的比例
都由他收,“高雄醫療廢棄物”片面強制解約,然後強制要簽訂高額新約,為此與業者展
開了一年多的訴訟,可是法官好像跟高雄市政府環保局有共識,遲遲不判他強制清運,開庭只問說要
不要與業者和解,想要藉由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 更換其他清運業者,這一年間問遍所有業者沒
想到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 跟清運業者們間好像有共識,其他家都不收,律師出面找也找不到。
目前被以廢棄物清理法36條的子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第8條開罰6萬元。原因是儲存時間過
久與儲藏溫度不夠低。眼看著清運業者的合約12月就要到期,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一
定會繼續有下一步動作。

接連開罰的話,牙醫診所就要關門了。我姐姐是個52歲的單身單純牙醫,不知如何是好,
眼見就要被逼歇業離開高雄,那麼老了,體力衰退還要遠赴他鄉開業又沒人家人照料。

想說要以

廢棄物清理法,

第三十三條 事業無法自行處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亦無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
可供委託處理時,事業應妥善貯存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必要時,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得向事業收取費用,自行或輔導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處
理或暫時貯存之。

第三十四條 事業無法自行清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亦無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
可供委託處理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會商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特定地區之事業,應將其事業廢棄物,送至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或
輔導設置之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處理。


要求環保局,直接回收是否可行。不知”事業主管機關“是不是環保局?

雖然我姐姐不肯妥協的個性導致這個結果,但是“島嶼天光”照不到高雄,


廢棄物清理法
http://ivy5.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7&lname=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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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11-08
不找律師來研究嘛??
Andy avatarAndy2015-11-12
1.如果有委託律師找清運業者回收未果,未何不請律師陳情
Zanna avatarZanna2015-11-15
或者訴願向市府表示狀況? 2.有無考慮暫時停業,等處理好
Cara avatarCara2015-11-19
後再復業? 3.52歲正值壯年,又是牙醫師屬於高收入份子,
沒有無助到不知如何是好吧?有無考慮回鄉開業?
Erin avatarErin2015-11-23
4.如果當事人自主行為導致如此結果,沒有人可以幫忙吧..
另外,島嶼天光不是這樣用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5-11-25
5.其實有業者願意和令姐簽約,只是費用較高,前因後果未
Hedda avatarHedda2015-11-27
說明就扣人說法,也非妥當吧.
Selena avatarSelena2015-11-28
怎麼不是說合約到期間持用舊價碼續約所以沒廠商願意收?
Hedda avatarHedda2015-11-30
52確實是壯年喔,要用中壯年也是可以,不過這裡的用語已
Megan avatarMegan2015-12-03
經是第一人稱膩~
Sarah avatarSarah2015-12-06
...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2-09
蘋果應該很愛吧.......想要不要拼一拼????
Ingrid avatarIngrid2015-12-11
廢法法第33、34條不是這樣用的...如果「高雄」的清運
Eden avatarEden2015-12-13
打太快,「廢清法」。不會全台灣都沒有業者敢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