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保人領走交保金不肯退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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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有卡到一條刑事案子,後來法院判無罪了,當初我被警察抓時,檢察官要求我要交保十萬塊,我朋友拿了我戶頭和我外面借的錢來幫我交保十萬塊,後來想去法院更換交保人卻不行更換,現在法院判無罪了,交保金也可以退了,但是當初幫我交保的那個人卻領了錢避不見面,請問這樣可以告他嗎??當初借我錢的人和拿錢過來地檢署的一些朋友都可以作證,現在很心急麻煩各位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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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la avatarIsla2011-02-24
個人不同意一元大大的看法因為對方也是經過版大同意才執行交保動作並未使用詐術騙走版大的錢所以詐欺罪比較難成立到建議改刑法342條背信罪只要版大能舉證那些朋友借你錢自己戶頭有的錢只是借用對方名義處理事情對方卻未交還款項或大家聯合告那位朋友刑法335侵占罪會比較適宜...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2-23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如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Rae avatarRae2011-02-24
交保人領走交保金不肯退還你要證明交保人的保釋金是你的交保人沒有將錢退還你你可以提出侵占罪告訴
Freda avatarFreda2011-02-27
你所說的問題:因為當初法院是認錢不認來源!!當初確實他是具保人!!至於可不可以告他,可以告他詐欺,但前提之下那些拿錢過去地檢署的人都要出庭具結!!我遇過很多當証人依開始也是說的義薄雲天,但是到了後來做出來的事都傷天害理!!還有疑問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