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法規(薪資)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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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是分兩次領薪水(10號跟15號)我問公司為什麼要這樣
得到的回答是:因為有人有被法扣所以公司改成兩次,第一次是領基本薪資(17880),剩下的(14520)第二次領.
但基本薪資(17880)除基本時數(216)才82.777777777778
這樣有府和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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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1-10-03
我們公司是分兩次領薪水(10號跟15號)我問公司為什麼要這樣
得到的回答是:因為有人有被法扣所以公司改成兩次,第一次是領基本薪資(17880),剩下的(14520)第二次領.
但基本薪資(17880)除基本時數(216)才82.777777777778
這樣有府和勞基法嗎????→薪資分2次領是依據勞基法的建議,並無強制性。勞基法如此定是有其用意的,與法扣無關,是怕企業如是月初發薪且一次發完全薪,而勞工不知當節用往往到月底時會坐吃山空,無以過活。只是他目前的定法較不周詳的一點,他未明確建議應上旬與下旬各發ㄧ次,如此更能保障勞工生活無虞。
要將月薪換算成時薪,也不是你如此的算法,是要以全薪去算,依你的為例:應是〈17880+14520〉/216才是時薪。

Adele avatarAdele2011-10-01
在保全業中 會這樣兩階段真的不多 ! 我自己也在保全業服務 我遇過的
發薪資的狀況已下有這幾種 ...
一ˋ每月10日領錢 遇假日提前
二ˋ每月15日領錢 遇假日也是提前轉薪
三ˋ每月10日領錢 遇假日延後
四ˋ每月15日領錢 遇假日延後
五ˋ每月25日領錢

我知道國內有間保全公司的薪資領法是這樣
例如: 9月1日~15日的薪資 就當月15日領 9月16日~下個月10月10日的薪資
就10月10日領 我聽一些前輩說與這樣做法的公司說過 是為了避稅
可是會這樣做的公司真的少之又少 有的是說怕員工本身花錢問題
為了平衡金錢使用 所以用這樣的方式發薪
但有些就不是這樣做法 變成有預支的制度 一般都30日預支居多
也有1日預支

Adele avatarAdele2011-10-01
勞基法的規定工資是可以分兩次提領,但是其勞資雙方協議其月薪為17880,不是因為版大的計算方式低於勞基法的規定而違法,,只要實領的月薪17880或是勞資雙方協議時薪為98都已經符合勞基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