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購, 資遣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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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有問題要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A公司是XX有限公司, C公司是XX股份有限公司.

A公司收購B的子公司(稱C). 而C開說明會都口頭說, 收購後, 設計部與營業部可選擇.

1.到B公司工作. 2. 留在new C(簡稱)(雇主的股權由B換成A)(公司的名稱不會變更)

A也在新聞發佈說: 會繼續聘用new C現有員工.(有很多部門)


當A與B簽約後. C提出到B工作聘書. 若沒有選擇, 就是資遣.

這跟當初說可以留在new C, 完全不一樣. 等於有被騙.

就變成A收購C後, 也不能留在new C. 而是被資遣.

這部分, 有辦法爭到去new C的工作權嗎?

這個事件, 有點類似花旗銀行要求買家不得雇用花旗員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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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21-10-25
沒有
Thomas avatarThomas2021-10-24
沒有證據&沒有工會,準備被宰。
Kyle avatarKyle2021-10-28
就算有工會有證據,公司還是可以依據業務需要辦理資遣
Yuri avatarYuri2021-10-24
況且,根據本篇第五行寫的,"是繼續聘用現有員工"這一行並非指 "留在原職不能做異動"
Quanna avatarQuanna2021-10-28
照第六行所寫,(new)C發布聘書,指示當事人到 B 上班
Callum avatarCallum2021-10-24
換句話講,若今天選擇沒了,勞工不接受,就是合意資遣一途
Bennie avatarBennie2021-10-28
對於雇主而言,若收購C之後,評估newC "不需要這麼多人""合理重新分配現有雇用人力"並無違反勞基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