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理賠問題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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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車禍受傷了,是對方的過失而造成的,
1.應該直接提出過失傷害罪呢?
還是要先跟對方調解,調解不成再提刑事告訴呢?
2.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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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3-11-18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如果出車禍受傷了,我方醫療費用可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五、其他非全民健保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上限二萬。六、其他:如義肢、齒、眼等醫療器材。七、殘廢: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1-15級,200-5萬)是對方的過失而造成的,
1.應該直接提出過失傷害罪呢?
還是要先跟對方調解,調解不成再提刑事告訴呢?
建議你可先安排調解,雙方先上調解委員會談看看,由委員從中協助雙方較能達成和解。若是雙方最後依然無法達成共識,我方這時再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也不遲。(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內)安��
Jack avatarJack2013-11-15
是看對方的態度吧
若對方很有誠意願意和解
當然是和解為優先
會用'刑逼民"
是對方完全不理會不願和解才會用到的最後手段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11-16
大大好,
如果對方明顯的和解意願不高(比如賠償金額過低,或我方要求過高等=差距過大=無和解空間)
就不用再浪費行政資源及雙方的時間來申請調解了。
***第一***
依照雙方的和解意願及對方態度,直接提告,
須準備對方的犯罪事實,對方之犯罪事實,依據如下:
1.我方之醫師診斷證明(最初救護車抵達之醫院,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書即可)
2.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3.事故現場照片現場圖
4.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5.我方身分證明
***第二***
提告地點:
(1)被告之戶籍地,之轄區警察分局或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
(2)事故發生地點,之轄區警察分局或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
提出告訴之本人親臨上述地點之一,
然後,警分局警員或地檢署之法警會幫你製作口述之記錄(筆錄);
就可以完成提告程序。
以上
好爸爸與帥兒子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11-18
回答1.可先跟對方談和解條件.若和解不成再發生車禍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提出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在面臨刑事責任的狀況下.這樣對方或許會較為積極的處理.
回答2.車禍分析研判表.現場相片.現場圖.只要向警方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警方就會將資料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284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