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問題交通方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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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問題交通方面以上是個人問題我是騎機車準備右轉已打燈身後有一輛公車也行右轉因下班時間交通車輛多後方的公車時不時的按喇叭導致有右轉車差點撞上行人請問萬一我右轉撞上行人但後方公車構成強制罪嗎?那我有責任歸屬的刑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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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Emma2013-10-24
1.你轉彎車若撞到行人.未讓行人優先通過.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
Robert avatarRobert2013-10-26
除非你能舉證後車鳴喇叭造成您肇事具因果關係否則後車無責肇責在您舉證是很困難的...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10-24
不構成;有。理由:後方公車僅鳴喇叭,「意圖」使你右轉,並非以強制之腕力或其他足以脅制意願之方式令你右轉,故與強制罪之構成要件難稱相當。至於公車亂鳴喇叭,可依實際情況適用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