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人~要告什麼?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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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被打.哥哥98年中風過一隻腳跟手有點受損,都一只在長庚有看診(領有殘障手冊...肢障)95年腳也有開過刀對方很過分~~都往我哥哥"頭跟眼睛打"~~當下我哥都看不到對方還搶我哥手機我可以告他什麼?要求他賠賞什麼?境對一個受傷人這麼狠心~~還一負嘴臉~~~~我哥哥都有服用抗憂鬱的藥~~中風開始吃的~~謝謝~~你們幫忙~~因為家裡單親~~哥哥好不容易復健比較好,友幫忙家中賺錢,如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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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2-01-01
●《對方很過分~~都往我哥哥"頭跟眼睛打"~~當下我哥都看不到對方還搶我哥手機》1.也就是哥哥遭受攻擊當時,是無防禦能力的是嗎?2.對方搶奪哥哥所屬之電話,又將之打成重傷,故..所犯應屬下列~~刑法332之2條第四項。第三百三十二條(強盜結合罪)犯強盜罪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放火者。  二、強制性交者。  三、擄人勒贖者。  四、使人受重傷者。3.問題在於提告,請問知悉加害人��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2-30
哇,連被害人是誰都搞不清楚的,也能回答一長篇?張澄大大,你要不要答一下?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12-28
明顯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你可以去驗傷,提告你哥哥,讓他去受法治教育。資料來源:http://www.laf.org.tw/tw/d2_1.php法律扶助,包括下列事項:1.法律諮詢。2.調解、和解。3.法律文件撰擬。4.訴訟或仲裁之代理或辯護。5.其它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費用之扶助。6.其它經基金會決議之事項。」法律扶助之申請資格:民眾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申請法律扶助:(一)法律案件非顯無理由。(二)申請人為無資力者─即低收入戶或財產在一定額度以下(三)強制辯護案��
Sarah avatarSarah2011-12-31
小的認為此屬於強盜罪(毆打到不能抵抗並強取財物),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請問有沒有報案並取得三聯單,有報案的話條子自然會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