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空窗期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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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居家照護的外勞相關問題:


目前在家中幫忙照顧長輩的外勞是受雇於非營利機構

當初該機構是由仲介公司牽線,而我們向機構申請居家照護 (非24小時)

適逢三年即將期滿,外勞必須先行返國重新跑流程

同時我們也找仲介辦了雇主轉移,從機構改成我們家,也就是24小時居家看護工

外勞返國的這段空窗期可能 2~4 個月,需要另外找人照顧長輩

仲介公司說要不要先找另一位外勞代班?這樣有沒有違法?

一般來說外勞雇主若要更換居家看護工,不是要花幾週來重跑招募?

如果短短一兩天內仲介公司就找到人遞補,可能是非法外勞?


由於對仲介公司說的真實性存疑,所以來此請教大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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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6-09-13
基本上除了你聘僱許可函核可的外勞以外,其他跑到你家
Ula avatarUla2016-09-16
工作的都是非法。
Lucy avatarLucy2016-09-18
而看你文章的敘述我覺得一開始的非營利機構似乎就怪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9-20
的,一般家庭看護工即便透過人力仲介也是以雇主名義申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9-21
請,而不必透過什麼非營利機構。
Necoo avatarNecoo2016-09-25
我是覺得如果你真的很在意合法還非法的話,可以先翻翻
Hardy avatarHardy2016-09-27
以前的文件看機構或仲介是否有交給你勞動部核准函、勞
Lucy avatarLucy2016-10-01
動部聘雇許可函、外勞居留證等基本文件。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0-03
有問到了,不合法...感謝幾位板友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