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信件紀錄可以當交易證明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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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如果跟PTT網友購買商品,

因為沒有透過開賣場(奇摩、露天、蝦皮等)等方式留下紀錄,

僅透過信件達成買賣協議,

則如果賣家有詐騙或不實,不願意退錢或退貨,

而我報警的話,之前PTT聯絡的信件可以當作『正式的證據』嗎?

會有站不住腳的情形嗎?

另外,

如果對方有開設一元賣場(為了節省手續費),

則該賣場也可以當作正式的紀錄嗎?(即使賣場金額與實際交易金額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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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6-09-14
當證據當然OK
Erin avatarErin2016-09-17
站不站得住腳還是要看信件內容,例如對方有表示已收
到價金之類,會比較說服力。
Hedda avatarHedda2016-09-19
我覺得你比較需要擔心暫不住腳是你要怎麼證明這是經濟
犯罪,而不是經濟秩序違反
什麼都可以當證據,只要你是合法手段取得的,強弱有別而
Enid avatarEnid2016-09-21